点赞这个法官!!面对死者家属咄咄逼人的控诉,掷地有声说出:死者为大,不应成为对正常通行者过高注意义务的法定事由。
她的判决,不仅解除了刘女士一家倾家荡产的风险,更让判决回归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打破了以“死者为大”为传统观念。
2019年3月的某天,北京西站,刘女士拉着行李箱准备检票进站,这时候排在前面的一对母子(王老太和儿子)发现需要去其他入口检票,王老太转身逆行急走时,没注意到刘女士的行李箱,一下子被绊倒了。
因双方着急赶火车,就互留了联系方式,结果王老太在车上感觉不适,下车后直接被送到了医院,但很不幸16天后去世了。
八个月后,王老太的儿子提起诉讼,他认为刘女士对母亲的摔倒存在过错,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62万余元。
刘女士觉得自己没有过错,如果赔钱等于承认自己有错,那么余生都要背负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离世的包袱,这太沉重,太不合理了!
经由丰台区人民法院刁彤法官的审理,通过逐帧分析现场监控视频判定刘女士不存在过错、过失,无需对王老太的离世担责,最终改变了事件性质。
审理中,刁彤警官强调—— 如果将过高的注意义务强加在正常通行的人群,则束缚了正常范围的个人自由,反而减弱了个人的安全感,导致在公共场所正常行走时人人自危的恶果。
说一句“死者为大”太容易了,让一方赔死者家属一些钱很容易把矛盾压制下来,且符合传统观念,但包袱和委屈却会伴随无辜者一生。
所以说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个判决啊,为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刁法官点赞
我是小乌鸦
难得看到一个有正常人类思维的女法官
用户98xxx37
为什么这样的法官少的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