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西铜鼓,一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子在路边拦车过程中,两名男子用金钱、零食等将其哄至车内,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但事后女子确报警两名男子qj,法院遂以qj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大河报、宜春中院等) 2021年5月22日下午,女子邬某站在路口,眼神茫然,时不时朝着过往车辆挥手。 不一会儿,一辆车缓缓停在邬某面前,车窗摇下,露出韩某和刘某的脸。“妹子,去哪儿?顺路带带你。”韩某假笑着说。 邬某犹豫了一下,见对方态度“友善”,便上了车。 上车后,韩某和刘某自称是“大刘”“阿亮”,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邬某聊天。 在聊天中,他们发现邬某时不时地会发笑,而且还自言自语,看起来好像异于常人。 然而,他们并没有对比有过多在意,而是将注意力逐渐集中在了别的心思上。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的目光逐渐变得猥琐。 突然,韩某伸出手,向邬某X部摸去,但邬某的反应和表现仍异于常人。 韩某与刘某见状,觉得邬某好骗,便又向其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发生关系,邬某对此表示拒绝。 韩某与刘某便停下车子买来零食,并答应事后会给其钱财,邬某当即转变态度并默许了两人的不法要求。 就这样,车子开到偏僻处停下,在狭小的后排座上,两人先后同邬某发生关系。 事后,他们还塞给邬某100元,又买了些食物,并将她送回了家。 然而,韩某和刘某倒地还是低估了邬某对善恶的分辨力。 第二天,邬某就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这样一来,问题来了,邬某到底是不是受害者呢? 具体而言,这就主要看邬某在事发之时的精神状态如何,如果邬某当时是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与常人无异,则表明其具有性同意权,其同刘某与韩某的行为顶多构成卖淫嫖娼违法行为。 如果邬某在事发之时是精神病发作的状态,对事情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其没有性同意权,刘某和韩某的行为系违背妇女意志的qj,需要依法承担刑责。 但事实情况是,宜春赣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和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截然相反:一份认定邬某在事发当时精神症状已缓解,具有性防卫能力;而另一份则认为邬某辨认能力丧失,无防卫能力。 那么,院方会如何认定呢? 院方认为有如下有理由来来判定邬某在事发当时是没有性防卫能力的,且刘某、韩某应该能识别出来: 其一、邬某系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靠药物来维持病情。 根据邬某平日里的表现,虽然在正常的时候和普通人没有差异,但邬某还是会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地方,比如说自言自语、无故发笑等。 这样的状况只要有接触就可以察觉的到。 其二、根据相关证据表明,韩某、刘某同邬某接触过程中能够发现邬某无故发笑的情况。此外,两人X胸时,邬某的冷静的表现同样异于常人。 当两人提出发生关系的要求后,邬某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当两人又提出给邬某买零食及给金钱的时候,邬某又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种种迹象表明,邬某的行为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做出来的。 其三、根据邬某在警方询问具体事发时的情况来看,邬某在此过程中甚至还发笑,俨然与受害者的形象不符,客观上也佐证了邬某对性能力的认识存在障碍。 据此,可以认定邬某在事发之时没有性防卫能力,邬某主观上也并非自愿。而韩、刘二人在已经察觉到邬某不同于普通人的情况下,依然采取用零食、金钱诱骗与之发生关系。 刘、韩二人的行为在实际上,已经符合qj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 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人针对精神残疾人实施犯罪,理应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综合全案,以qj罪判处刘某、韩某有期徒刑10年。 一审过后,两人不服又提出上诉。 二审遂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太离谱了!”江西,一男子躺ICU已经15年,却被人用一纸欠条告上了法院,要求男
【7评论】【12点赞】
收手吧阿祖
这种判刑真没话说,笑死
夜雨声声烦 回复 05-30 07:22
你是觉得轻了还是重了?
浪人
这下爽安逸了,十年牢狱之灾
期待 回复 05-29 01:27
两只禽兽!活该!
秋之风 回复 05-29 08:43
小脑指挥大脑,活该!
清北送达邬老师
十年,哈哈
园园
冤?什么冤?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奸罪,有什么冤枉的?何况别人精神不正常,即使你当时骗取了同意,那也是犯罪。
媕尕 回复 05-30 03:45
哦,对了,还有出彩礼的,用高额彩礼诱惑脑子不正常的女性,然后骗取结婚证,然后时常强奸[大笑]
夜雨声声烦 回复 媕尕 05-30 07:23
你是觉得这不是强奸?
飞上云霄
关键还是两人玩,十年只少不多。判个二十年也不重。如果一对一判三五年就行了,以后玩长了心眼单挑就行。起码罪轻很多。
用户17xxx81
活该,这是多缺女人啊,贱
用户17xxx01
性质恶劣
无问
两个正常的给一个傻B的送进了监狱,笑到我蛋疼
给爷死 回复 05-30 06:20
你什么三观?这是两个正常人强奸一个精神病人,然后受到法律制裁
黎生
口味堪比阿三,精神病人都下得了手
曾经来过 回复 05-30 06:46
可能是长得不错。
死掉的水
坑疯子骗傻子扒老太太裤衩子是三大忌
老项的足球观
之前干工地附近也有一个女孩子也是这样的,只觉得可怜,还给我糖吃,父母就惨了
用户11xxx44
这才是保护精神病人,而不是精神病人可以认为自己是精神病。可以胡作非为
大山
这是轮奸必须重判[点赞][点赞][点赞]
虚怀若谷
无语!
地球的左边
轮奸判十年,出来一辈子也是完了,强奸案底
用户10xxx60
这两个判死刑都够格了,还敢喊冤?
修改你 回复 05-30 14:09
人命在你眼里也太轻了吧!
Jeep
十年可算是重刑了
土星 回复 05-30 06:09
重刑可减少犯罪
用户60xxx64 回复 05-30 01:02
轮奸十年起步。
用户10xxx62
宁愿把小弟割掉,也不愿服刑十年!
给点阳光我就灿烂
话说小编是在替二人喊冤不成?[得瑟]
媕尕 回复 05-30 03:46
那我问你,你如何分辨一个人是不是精神分裂?如何确定他在和你说话时,是不是病发?
给点阳光我就灿烂 回复 媕尕 05-30 11:28
你当警察都是吃干饭的?况且就算是个普通老百姓都可以断定此女肯定是精神不正常,换作是你愿意因为一点零食给两个男人搞吗?[得瑟]
以后再说
脸上应该写明精神病才行,不然人家怎么知道?
鱼游 回复 05-30 07:31
这种病一眼就能看出来。
飞鸟
小编杀人诛心,案子全想自己做了
用户14xxx48
这小便对整个案件那么清楚,难不成你是刘某、韩某?不会是邬某吧?
用户10xxx39
鬼话连篇
野狼冷风
活该、
wyyongze
AI文少发点,这哪里是强奸罪,轮奸更适用。
自然醒
大智若愚
用户10xxx79
爽了一时,十年牢狱之灾,值吗,这事真不能做,
小书蟲注定一生孤独的猪
口味真重
军少
轮奸罪可比强奸罪重多了!一个三年起步,一个七年起步
天佑
加多二日
范统天下
如果是精神病人,懂得报警
付出更多,才能得到想要的
冤?你不是在搞笑吧?那个正常男人在路上行车看到女的拦车,然后男的去哄骗女的发生关系,你喊这叫冤?要不着这样吧,那天你老婆在马路上被搭讪,哄去发生关系了,你这时候会替那个男的喊冤么?
陈皮四屠黄葵帮
你这个写手也是个心理变态,看看你写的什么东西?——枪毙这两人都不为过
媕尕
所以。。。我们该如何判断一个能交流、会吃东西、会打闹、会思考的人,是不是神经病呢?[得瑟]就好比有的人,8+8=12,那他是不是智障啊?哦,对了,我有时候也会自言自语,想到开心得事,还会笑出声,我肯定精神分裂了,我杀人应该不犯法吧[大笑]摸胸?前几年看见国女,给咱们伟大的洋大人在大街上摸胸。。。所以她肯定也是精神分裂吧[得瑟]虽然她们有说有笑的,嬉戏打闹,但肯定是精神分裂呢
阳光灿烂
十年啊!重刑犯啊!!!爽一次,一辈子毁灭!!!
鞭长莫急
这种没事找事的无耻之徒活该
5plus5
未强迫,何来强奸?判重了。
1963
邬某既然事发时有精神病,怎么还会知道事发后报警?肯定是敲诈不成,才告强奸。
枫子经典音乐
这属于诱奸,判的不冤
老树
判的好!公检法就是应该整治这些垃圾败类。
用户10xxx79
爽了一时,换来十年牢狱之灾,值吗,犯法的事真不能做,不然的话,后悔都来不及,
绿之心
遇到团伙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