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错怪男孩他自杀了
我愤怒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仅仅因为一包薯片,竟然被逼上绝路!这社会到底怎么了?人性的凉薄,足以让一个稚嫩的生命瞬间凋零。
这孩子不过是想买包薯片,店主不在场,他拿了就走,回家路上又捡到一包,以为是自己掉的。可店家回来后,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暴打,还强迫他当众做仰卧起坐,简直是当众羞辱!就连他自己的妈妈,也跟着一起责骂、扇耳光,这哪是亲妈,简直是刽子手!
孩子被逼得写下遗书,字字泣血:“妈妈我不是小偷,我只是喜欢薯片!”他用生命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可谁又来为这个无辜的生命负责?这不仅仅是一条生命的逝去,更是人性的沦丧,是社会对弱者无情的碾压!
过段时间再改昵称
所以到底有没有错怪。第一行是错怪,后面写“店主不在拿了就走;又捡一包”。店家打人肯定有问题,但是传播消息的真实严谨性很重要。为了论证或者强调而模棱两可什么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