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老去世十年后,留下市价300万房产,邻居要求分遗产:我是干女儿。2025年,上海市的一桩遗产纠纷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一位姓许的老太太过世之后留下了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时邻居却跳出来,认为这房子有自己的一半。这个案件的结局如何呢? 这场遗产案还要追溯到2015年徐老太去世。 她的人生充满了不幸,孩子和先生都先离她而去,于是她成了社区口中的孤寡老人。 不过好在平时陪伴她的还有一个侄子,所以这套房产也没有被社区收走,留给了她的侄子徐先生住着。 本来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十年后一天,沈女士突然就冒了出来说自己是老太太亲口认证过的“干女儿”,也要分这个房产。 当然,这真假难以判断,不过住在许老太房子里的徐先生却拿出了厚厚的一叠材料。 二人就这样闹上了法庭。 按理说许老太的直系血亲都先她而去,这房子也就应该归为国有。 但此时,邻居沈女士却觉得自己应该分一半。 她也解释了自己的这一说法的根据,因为她是邻居,每天都会照顾许老太,给她买菜做饭。 老太太病了也会成宿成宿地照顾,因为对其履行过赡养的职责,所以她觉得这套房子就有自己的一份。 但是,空口无凭,法官让她拿出相应的证据,比如代缴水电费的单子,甚至是做饭的照片,她什么都拿不出。 徐先生见状,也说道:“她才不是什么干女儿,只不过就是常来串门的邻居罢了。” 与沈女士正好相反,徐先生准备的材料里有厚厚一叠的医院缴费记录,还有各种手写的说明。 手机里还有不少照顾许老太的照片,以及感谢的视频。 这些都说明了一件事,徐先生是照顾过老太太的,但是在审判结果还没有敲定之时,警察在检查户籍之时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 许老太有一个亲弟弟,但是人在香港,目前处于失联的状态。 但于法律来说,血缘至亲属肯定是有继承权的,徐先生是许老太的表侄,关系就远一些。 但由于徐先生在老太去世之前履行了抚养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中第1131条,继承人以外的人承担了抚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所以房产可以由徐先生继承。 当然,在这个案件中,还有一点特殊,考虑到许老太的弟弟只是没联系上,但不代表不在世上。 所以继承了房产的徐先生也理应分给其弟弟一份财产,将30万存在当地机构。 而作为“干女儿”的沈女士,自然是什么也没有捞得。 因为她连最简单的照片都没有,最多就是偶尔串串门,没有证据和证人,法院当然不能全凭她空口白牙的说辞。 网友在得知这一宣判结果后,都觉得非常合适,因为付出的人能被看到,也就促使更多的人做出如此的善举。 参考资料: 红星新闻:上海一孤老去世留下300万元房产,邻居要求分一半:是干女儿,帮她烧菜剪指甲!法院判了
上海一孤老去世十年后,留下市价300万房产,邻居要求分遗产:我是干女儿。2025
醉卧桃林深
2025-05-23 2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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