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失业2个月,刚领了一个月失业金1680元,结果第三个月就去找了一个工作,然后叫公司发工资的时候不要发到银行卡,直接给现金她。
这件事让我很是担忧。作为朋友,我提醒她这样做存在风险,一旦被查出来,不仅会被追回已领取的失业金,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可她却满不在乎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更让我担心的是,她还打算继续领取剩下10几个月的失业金。这种同时领取工资和失业金的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是用来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困难期的,不是让人钻空子的。
我很理解她想多赚些钱的心情,但这种方式实在不可取。如果被发现,不仅会丢掉当前的工作,还可能影响以后的就业。大家觉得,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劝说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