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男子酒后殴打女老板,女老板反击后,将男子打伤,结果女老板被判互殴,行政拘留

大客路看社会 2025-05-21 21:50:45

淄博,男子酒后殴打女老板,女老板反击后,将男子打伤,结果女老板被判互殴,行政拘留六日,罚款200元。事后,醉酒男子要求女老板赔偿4万元,女老板无赖,只能提起诉讼,结果三次庭审均败诉,最后,女老板提出监督申请,历时三年多,最终被改判无罪。

2020年11月22号晚上9点多,张女士的烧烤店内零零散散的有顾客在吃饭,突然有两个看上去喝了酒的男子,踉踉跄跄的走进了张女士的烧烤店。

张女士见状,赶忙拿着菜单去招呼,该男子刘某不理会张女士,就要拿起桌子上的啤酒,想要再喝两杯,刘某准备用桌子的角起开瓶盖,张女士认为,这样会损坏桌子。

于是上前劝说,让其稍微等一下,她去拿一个开瓶器来打开瓶盖。这时,醉酒的刘某情绪开始激动起来,他开始对张女士大声嚷嚷,说我就这样开,怎么了?

紧接着,他就把啤酒扔在了地上,这也把周围的人吓了一跳。张女士认为,刘某肯定是喝醉了,她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可还没有等她拨通电话,刘某就边辱骂边挥拳的打向了张女士,两拳就把张女士打倒在了隔壁桌子上。

张女士慌乱之下拿起了旁边桌子上的啤酒瓶,就朝着刘某头上打了一下,刘某不依不饶,继续拳打脚踢张女士,这时,张女士两岁多的儿子跑过来,哭着喊着不要打我妈妈,周围的顾客才合力将二人拉开。

此时,刘某脸上流的全是血,张女士身上也有多处伤痕,张女士的丈夫报了警之后,警察也很快就赶到了店内,警察通过二人口供及现场判断,确定张女士的反击属于互殴。

于是判处刘某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五日,判处张女士防卫过当罪,认为张女士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行政拘留六日,罚款200元。

事后,张女士认为她自己很冤,很委屈,可想到自己还要开店做生意,就想着不再去深究此事。

她认为,只要事情平息了,还能正常开店做生意就已经是万幸了,于是她接受处罚。此后她想着,要是再遇到这样的事件,要么就忍着被打,要么就直接跑了。

他她以为这起事件就这样过去了,可没想到,没过多久,刘某又找到了张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4万元的损失费。

可公安机关的判决书里面写着,刘某的额头上只有一厘米的轻微伤痕,怎么可能需要这么多钱?可刘某扬言,如果不赔偿4万元,他将起诉张女士。

张女士回忆说,当时事发突然,而且刘某在进店之前就喝了酒,她不确定刘某的伤是不是她用啤酒瓶所伤,有可能是在扭打的过程中,刘某自己摔倒所致。

而且她坚持认为,事件的起因是刘某动手在先,一切都是因他而起。

可刘某不依不饶,面对刘某高额的索赔,张女士决定不再隐忍,她决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自证清白。

2021年5月,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不合理,请求依法撤销。

2021年11月,法院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合理,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3月,二审驳回张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张女士还是不服,他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10月,山东省高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张女士的请求。

这一年多时间,张女士一边奔波打官司,一边经营烧烤店维持生活,虽然很辛苦,可她总想着有人会站出来体谅她事发时的处境。

可历时一年半,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判决结果并没有改变,这让她很失望,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她认为,法院没有站在她的角度去考虑,当时她为什么要还手?

于是在律师的建议下,张女士提出了监督申请。检察机关的人员认真的审理了案件的各个细节。

最后发现,刘某额头上一厘米的伤疤,并不是张女士的啤酒瓶所伤,而是他在打张女士的过程中,自己摔倒磕在墙根的暖气片上所致,这一点也被专业的医生所确定。

而且,检察官认为,刘某挑衅在先,张女士的防卫在后,在这紧急时刻,张女士是在保护自我,根本没有理性去判断,什么是防卫过,什么是互殴?张女士的这种防卫方式合法合理,属于正当防卫。

2024年4月,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张女士的处罚,而刘某的犯罪行为属实,应当予以处罚。

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张女士经过各种奔波,终于赢得了检察机关的公平判决。

最后,张女士说,她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她感觉自己整个人一下子轻松了好多,公安机关也退回了当时的200块钱罚款,退回来的钱就是对这件事件的肯定。

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日子重回正轨,张女士和她的丈夫还在淄博,经营者她的那家烧烤店。虽然整个事件的经过很曲折,过程中她也很委屈,但结果令她开心。

他认为,法律就是维护正义的,法律就是保护老百姓的!

对于以上案件,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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