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同学合资65万开网吧,生意刚好起来,大股东就偷偷把网吧以21万的价格转让了!两位合伙人:“我们根本没同意转让网吧!”网友:65万的网吧,21万转了,肯定转给亲戚朋友了,这是左手倒右手,直接把你们两个踢出局! 三位大学同学陶先生、张先生和戴先生在重庆合伙开了家网吧,凑了65万元启动资金,陶先生出26万元,占40%股份,张先生和戴先生各出19.5万元,各占30%。 为了手续方便,网吧用陶先生的名义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但三人签了份协议,写清楚了出资比例和分红方式,陶先生管日常生意,张先生和戴先生帮忙出主意、做决定,差不多一年后,网吧生意稳下来,客流量慢慢多起来,赚钱的前景也挺不错。 网吧刚走上正轨,陶先生突然说想把网吧转手卖掉,张先生和戴先生听到这消息有点意外,生意好不容易有了起色,他们不想这么快放弃。 不过,考虑到陶先生平时管得多,两人也不想闹僵,就说如果价格合适,可以坐下来谈,可陶先生没跟他们细聊价格或者其他细节,直接自己做了决定。 没过多久,他告诉张先生和戴先生,网吧已经以21万元卖给别人,还发过来一份转让合同,21万元比他们当初投的钱少得多,跟网吧现在的生意状况和市场价也差得远,最让两人气不过的是,陶先生压根没问过他们的意见,就把事情定下来了。 张先生和戴先生试着找陶先生问清楚,想知道这笔交易到底怎么回事,但陶先生总是答得含糊,不肯多说。 为了把事情解决好,张先生找到当地的调解机构,把情况讲清楚,觉得陶先生这么做不光损害了他们的钱,还违背了当初的协议。 可陶先生不愿意配合调解,也不肯多解释,调解走不通,张先生和戴先生没办法,只好去找律师,打算通过打官司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虽然网吧是用陶先生的名义注册的,但三人签的协议在法律上说明他们是合伙关系,根据法律,合伙人一起出钱、一起分利润,碰到大事得所有人商量着来。 陶先生没经过张先生和戴先生同意,就把网吧以21万元卖掉,明显没按协议办事,属于违约。 至于那份转让合同能不能算数,得看买网吧的人知不知道内情,如果买家清楚网吧是三个人合伙的,还跟陶先生做交易,这合同可能就不合法,因为它损害了其他合伙人的权益。 如果买家完全不知情,而且出的价格还算合理,合同在法律上可能站得住脚。 不过,不管合同有没有效,张先生和戴先生都能找陶先生算账,要求他赔因为低价卖网吧带来的损失,比如网吧实际价值跟21万元的差价,他们还能要求按21万元的价格,按比例买下陶先生的股份。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很多人开始讨论,不少人觉得21万元的价格太离谱,怀疑陶先生把网吧便宜卖给亲戚朋友,目的就是让张先生和戴先生出局。 还有人从这事里看出合伙做生意的风险,觉得朋友之间合伙,没写清楚规矩,容易因为钱闹翻,网上还有讨论说,合伙协议看着麻烦,但其实是保护大家的工具,少了它,出了问题就很难办。 这事让人看到合伙协议有多重要,协议不只是写清楚谁出多少钱、分多少利,还得说好大事怎么决定,有了清楚的协议,大家做事都有章可循,不容易起争执,比如,协议可以写明卖资产得所有人同意,或者定个最低价格,在网吧这种生意里,协议还得考虑牌照、地段这些对价格的影响。 张先生和戴先生还在继续维权,他们打算通过打官司让法院判转让合同无效,或者让陶先生赔钱。 这事也提醒想创业的人,合伙之前得把法律问题想清楚,合伙关系既靠信任,也得有规矩。 网吧这种生意,地段和牌照很值钱,合伙人得早点定好怎么处理资产、怎么退出,随着创业环境越来越规范,这样的纠纷案例可能会让更多人重视法律细节,避免因为信任问题赔了钱。 信息来源:重庆天天360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别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喜欢这篇文章,点赞关注支持一下,感谢大家!
重庆,三同学合资65万开网吧,生意刚好起来,大股东就偷偷把网吧以21万的价格转让
修竹崽史册
2025-05-19 1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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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胸何以平天下
想独吞呗,打官司告丫的就是了。
大将军
当年的理想也是开网吧。后来有条件了上网的人少了就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