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我女朋友就是不行!”广西南宁,一男子醉酒后见邻桌女子长得好看,遂摸向对方的肩膀企图搭讪,女子男友见状觉得不爽,一言不合便操起啤酒瓶向男子的头部砸了下去。最终,女子男友被予以10日拘留,并罚款200元。被砸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子男友诉至法院索赔15769.44元,法院判了。
2024年3月12日晚9点,南宁中山路夜市的霓虹正浓。王某搂着女友林小薇的肩膀,在网红烤螺摊前坐下。 邻桌的三个男人已经喝了两打啤酒,说话声越来越大。留着寸头的王某(与原告同名)突然指着林小薇对同伴说:"那妹仔好正点!"他摇晃着站起身,酒气熏得睫毛上的水珠都在发烫。踉跄着走到林小薇身后时,他的右手已经不受控制地伸向那抹白皙的肩膀。 "美女,加个微信呗......"话音未落,他的掌心已经触到女孩单薄的锁骨。林小薇像被烫到般尖叫着躲开,椅脚在地面划出刺耳的声响。正在剥虾的男友李某抬头,看见醉汉的手还悬在半空,瞳孔瞬间缩成针尖状。 "你他妈干什么!"李某的怒吼盖过了夜市的喧嚣。他手中的啤酒瓶重重磕在桌沿,玻璃碴子飞溅到王某脚边。寸头男眯起眼,醉醺醺地笑了:"摸一下怎么了?小气鬼......"话没说完,李某已经抄起完整的啤酒瓶,对着他的头顶狠狠砸下去。 清脆的碎裂声中,红色液体顺着王某的眉骨流进眼睛。他伸手去摸,满手都是温热的血,酒意瞬间醒了大半。周围食客的惊呼声里,李某还想继续挥拳,被林小薇死死抱住:"别打了!要出人命的!" 五分钟后,巡逻民警赶到现场。王某坐在塑料凳上,医护人员用棉签清理他额角的伤口,三厘米长的裂口还在渗血,能隐约看见皮下的骨头。李某被戴上手铐时,还在瞪着对方:"谁让他动手动脚!"林小薇蹲在旁边,眼泪把睫毛膏都冲花了,手里还攥着半块带血的啤酒瓶碎片。 在派出所的调解室里,酒精测试仪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18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我就想搭个讪,哪知道他这么冲动!"他捂着头上的纱布,声音里带着委屈,"我这是工伤,得让他赔!"李某梗着脖子反驳:"他性骚扰我女朋友,我这是正当防卫!" 民警调出夜市监控:21:17,王某伸手触碰林小薇肩膀,停留约2秒;21:18,李某持酒瓶攻击王某头部,造成钝器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李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对于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7日,庭审现场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王某的代理律师出示了一沓证据:医院诊断证明书(脑震荡、头皮裂伤)、医疗费票据(8321.5元)、误工费证明(因伤误工15天,损失6000元)。"被告行为导致原告遭受身体和精神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律师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 李某的辩护人则提出两点抗辩:第一,王某的性骚扰行为是引发冲突的直接原因,存在重大过错;第二,李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措施。"当一个男人看到女友被骚扰时,很难保持绝对理性。"辩护人展示了林小薇的证言,"她当时感到极度恐惧,认为被告的行为是保护自己的必要手段。" 法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的完整监控。画面中,王某的触碰动作虽然短暂,但明显超出正常社交范畴;李某的反击则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第一次击打后,王某已经失去反抗能力,而李某仍有后续挥臂动作。主审法官引用《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判定王某承担60%责任,李某承担40%。
云山老妖
那个色胆包天伸咸猪手的不拘留?
用户10xxx09
编
潮起海风
可风流不下流
毛不亦
饮几口屎水就可以当流氓? 打得好,打死都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