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自愿的!”广东河源,未成年男生与13岁女生恋爱,并在家中与对方发生了3次关系。对方家长得知后不愿意了,先是报警,在男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又将男生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用。男生父母不同意赔偿,认为是女生自己找上门的等等,法院这样判! 2022年春天,读完高一就辍学的阿明(化名)跟着姐姐来到杭州,在一家服装厂里做学徒。 3月的某个周末,他跟着朋友去附近的初中打球,在操场边第一次见到了小朵(化名)。 此后每个周末,阿明都会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 小朵觉得这个会修手机、骑电动车带她兜风的大哥哥,比家里那个只会骂人的父亲温暖得多。 2023年10月6日傍晚,阿明的手机突然弹出小朵的消息:“他们又打我了,让我洗全家的衣服,连零花钱都扣光......” 晚上,小朵背着书包从窗户翻出来,坐上阿明的电动车,来到了阿明的家里。 他将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两个孩子挤在狭窄的床上,谁也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孤男寡女…… 第二天,当小朵的父母发疯似的冲进出租屋时,两个孩子还在睡梦中。 母亲一把拽起女儿,父亲则盯着阿明,眼里几乎要冒出火来。 到了派出所,民警例行询问时,小朵还在说自己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她。 可是此时的小朵也不过13岁,在法律上,与不满14岁的未成年发生关系的,不论是否自愿都算是强奸。 法院在对这样的案例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将男孩的年龄和对女孩身心造成的伤害程度等都进行多方面考量。 在本案中,虽然阿明和小朵是“自愿”,但是核心的问题就是小朵并未满14岁,心智还不够成熟。 如果对阿明没有什么惩罚措施的话,或许在小朵长大之后,回想起这件事可能会对她进行二次伤害。 直到阿明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两个孩子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阿明被判处了2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谁都没想到在阿明服刑之后,小朵的父母竟然又将他告上了法庭,要阿明赔偿他们5万元精神损失费。 最终,法院多方考量后,判决赔偿2.5万的补偿…… 无独有偶,2023年,四川一16岁男子和离家出走的13岁女朋友发生了关系。 女孩的父母因为担心她的生命安全,追问之下女孩说出了自己和男朋友在一起的事实。 父亲随后报警,最后男子因为强奸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后来他也感叹,自己的前途都被毁了,生不如死! 虽然他是这么感叹的,但是他在和女朋友发生关系的时候,可并没有想到女朋友才13岁。 他也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女朋友也同意,所以他也就不必拘束自己了。 这两件事情也为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如何给小孩子们普及“性教育”也是重中之重。 信息来源: 杭州网>杭州新闻中心——17岁男孩和13岁女孩“自愿”发生关系 男孩被判强奸罪
啊啊啊😭所有女生都给我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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