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比周扒皮还狠!”浙江余姚,小伙工作一年,为公司谈了870万的业务,他可以获

熹然说历史 2025-05-08 19:28:19

“简直比周扒皮还狠!”浙江余姚,小伙工作一年,为公司谈了870万的业务,他可以获得25万的提成,可年底发工资时,他却倒欠工资10万元,他起诉了公司,他们却表示:我们都是按照约定进行扣工资的,没有不当之处。 2020年的夏末,在布料市场打工的潘某正为微薄的收入发愁。每月到手的工资刚够温饱,想攒钱娶媳妇简直是天方夜谭。就在这时,一位老乡兴冲冲地拍着他的肩膀:"小潘,有个发财的好机会!我表哥在余姚一家服装公司做业务,说那边急需人手,没底薪但提成高啊!" 潘某半信半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了那家公司。公司高管西装革履,办公室宽敞明亮,一派兴旺景象。谈话中,高管慷慨激昂地画着大饼:"年轻人,眼光要放远一点!虽然没有底薪,但我们业务提成按2%到3%算,你只要一年拉到1000万的业务,就能拿到30万!" "30万?"潘某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这可比他在布料市场辛苦一年挣的钱多出好几倍。想到这笔钱,老家的房子、梦寐以求的婚礼,似乎都触手可及。 2020年9月,潘某正式入职。公司给他发了门禁卡,安排了员工宿舍,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让他签了一份《业务结算协议》。忙着联系客户的潘某草草扫了几眼就签了字,完全没注意到隐藏在条款中的陷阱。 短短一年,潘某就为公司拉来了870万的业务,按照约定的提成比例,他应该拿到25万元。想到这笔钱,潘某激动得几夜睡不着觉,盘算着如何合理分配这笔"巨款"。 然而,2021年9月的结算日,一盆冷水当头浇下。负责人冷冰冰地告诉他:"按照结算协议,你负责的客户有部分货款延期付款,需要加收利息31万余元。再加上你这一年领的4万多元,不但提成没有,你还欠公司10万多。" "这不可能!"潘某如遭雷击,手中的计算器"啪"地掉在地上。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翻出那份《业务结算协议》,这才发现协议中赫然写着"应收账款未在结算日后15天内收回部分,第一个月按日利率千分之一加收利息,第二个月起按千分之三加收"。 当时他根本没在意这些条款,现在才明白这是把客户付款的责任全部转嫁到他身上的不合理条款。更可笑的是,这些货款最终都已收回,但公司仍坚持按约定扣除所谓的"滞纳金"。 "欠公司10万?我不信这是合法的!"潘某咬紧牙关,攥着那份《业务结算协议》,双手不住地颤抖。起初的震惊过后,潘某开始仔细研究这份协议中的每一条款,才真正看清了这个陷阱有多深。 那段关于应收账款的条款赫然写着:如果客户款项未在结算日后15天内收回,第一个月按日利率千分之一加收利息,第二个月起按千分之三加收。这意味着一旦客户延期付款,哪怕只晚一天,每月的利息就高达3%到9%,年化利率最高可达108%!更荒谬的是,这些货款最终全都收回了,只是时间上有些延迟,公司却依然要按这个标准收取"滞纳金"。 "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潘某气愤地说道。他开始向身边的朋友打听,发现不少打工人都曾遭遇类似的不公平待遇,但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潘某却不甘心,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一位律师朋友看过协议后直摇头:"这是典型的格式合同,而且把企业应该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员工,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受到鼓舞,潘某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业务提成。 劳动仲裁未能彻底解决问题,潘某又将这家余姚服装公司告上了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庭那天,面对法官的询问,潘某坚定地陈述了自己的立场:"我每天都在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使用公司的门禁卡,这不是劳动关系是什么?" 公司代表则反驳道:"我们与潘某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普通的业务关系。《业务结算约定》是获得潘某认可并签字的,扣费完全是按照《约定》进行的,没有不当之处。" 法庭上,双方就两个关键问题展开激烈辩论:一是潘某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公司是否有权按照《业务结算约定》就应收账款要求业务员承担加收利息。 经过多次庭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法官认为,潘某一直接受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公司提供门禁卡、宿舍等行为,均符合公司与员工的关系特征。公司以结算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规避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不予认可。因此,法院认定潘某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成立。 关于《业务结算约定》,法院认为这属于格式合同,存在格式条款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情况。协议中关于应收款逾期加收利息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公司将货款催讨责任强加给劳动者,该条款应属无效。 最终,法院判令公司向潘某支付业务提成20余万元。宣判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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