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8岁的王某(化名)提起后妈李某(化名)时,眼眶总会泛红。她10岁那年父亲因工伤去世,家里突然没了顶梁柱,街坊邻居都等着看孤儿寡母的笑话。没想到继母李某非但没改嫁,反而白天在服装厂踩缝纫机,晚上接手工活,硬是把王某供到大学毕业。2018年王某出嫁时,李某掏出攒了八年的嫁妆钱,还坚持要跟着女儿住:我闺女在哪,家就在哪。 去年王某生下双胞胎,李某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熬小米粥,等孩子满月又偷偷去超市当理货员。王某心疼母亲:您都60了,该享福了。 李某却笑着说:你婆婆身体不好,我多挣点,你们小两口压力就小点。如今这对非血缘母女,早已成了街坊口中的模范家庭。王某常说:我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摊上这么个后妈。 据智慧生活报5月8日报道,15年前那个飘着槐花香的清晨,李某攥着丈夫的工伤赔偿金,在丈夫坟前哭得直不起腰。 那年王某刚上四年级,看着继母把存折塞进自己书包,怯生生地问:阿姨,您是不是也要走? 李某抹着眼泪把孩子搂进怀里:傻丫头,从今往后,咱娘俩就是一根藤上的苦瓜。 服装厂的车间主任老张记得,李某刚来时连缝纫机都踩不利索,手上扎得全是血泡。 有天夜里他巡查,发现李某蜷在机器旁啃冷馒头,旁边堆着二十件改好的校服。 "王家妹子,你这拼死拼活图啥?"李某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闺女要上初中了,得买新书包。 2018年深秋,王某的婚礼现场,李某穿着从地摊买的红毛衣,把存着十二万嫁妆的银行卡塞进女儿手里。 当司仪问及母亲身份时,王某突然抢过话筒:这是我亲妈! 台下的李某慌得直摆手,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婚后李某跟着女儿住进80平的安置房,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熬小米粥,等双胞胎外孙满月,又偷偷去超市当理货员。 "妈,您腰都直不起来了,歇歇吧!"王某抢过母亲手里的拖把。李某却把存折拍在桌上:你婆婆高血压,我多挣点,你们就能多存点奶粉钱。 去年冬天流感肆虐,李某半夜背着发烧的外孙往医院跑,回来就发了高烧。王某守在病床前,看着母亲花白的头发,终于明白这18年的恩情,早把"后妈"两个字冲得干干净净。 如今王某的朋友圈里,总晒着李某包的荠菜饺子,配文永远是:我妈天下第一好。 超市同事说,李某总把工资条折成小船,说等外孙上大学了,要带他们坐轮船看大海。这对没有血缘的母女,用二十年光阴把后妈这个词,变成了世间最温暖的称谓。 @芹姐说法 本案中李某自丈夫去世后,主动承担抚养继女义务长达十八年,其行为已超越普通道德范畴,形成法律认可的拟制血亲关系。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王某主动携带继母出嫁、允许其同住并承担赡养责任的行为,不仅符合公序良俗,更是法定赡养义务的具体体现。 这种双向奔赴的亲情,在法律层面构成完整的权利义务闭环。继母履行抚养义务时,继女同步获得被抚养权;继女履行赡养义务时,继母同步获得被赡养权。 本案中李某为供继女上学推迟再婚、为其筹备嫁妆、退休后仍打工补贴等行为,均构成持续性抚养事实,其与继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无异。 值得关注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虽未明确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的条款,但司法实践普遍遵循抚养事实持续性原则。 若继子女成年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继父母可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赡养费。 本案中王某主动承担赡养责任的行为,既是对继母十八年养育之恩的回报,更是对法律义务的自觉履行,这种良性循环恰恰印证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原则。
山东,28岁的王某(化名)提起后妈李某(化名)时,眼眶总会泛红。她10岁那年父亲
花开富贵有余
2025-05-08 15: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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