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在乡镇上班,早上9点之前必须要到办公室或者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是迟到或者是

茗茗随心趣事 2025-05-06 19:21:28

我发现在乡镇上班,早上9点之前必须要到办公室或者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是迟到或者是晚来,那么部门领导和纪委同志就会找你“谈心谈话”。 在领导和纪委同志们眼里,不管你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迟到或者晚来,他们都会以违反“晚来早退”的上班制度来处理你。 但是很奇怪,如果是在下午5点以后,因为工作加班或者应领导要求晚下班,那么没有任何领导和纪委同志来表扬你,或者给你加班费。 在8小时后领导要求加班,或者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而工作,在纪委同志看来,这是理所当然,在领导眼里,这是你的工作职责。 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呢?迟到或者早退就是违规行为,然而领导要求加班,或者因为工作原因主动加班,却得不到任何补偿。 大家觉得的这种情况该如何来解释呢?到底谁对谁错,到底是谁在违规上班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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