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仅用36天就将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的案件发回重审,此事持续引发争议。 尽管大法院长曹喜大上任后,最高法院的平均上诉审理周期反而延长,但唯独李在明的案件以罕见的速度推进并推翻原判。曹喜大就任时曾承诺解决审判延迟问题,大法院解释称此次对李在明的判决也是"为了及时处理"。 根据《公职选举法》所谓的"6.3.3原则"——一审应在案件移交后6个月内宣判,二审和三审应在前一审判決后各3个月内作出判决。 曹喜大上任后的第二年(去年),大法院审理《公职选举法》相关案件平均耗时约92天,而前一年(2023年)平均耗时约73天,可见审理时间反而延长。但李在明案件在二审判决后仅36天就超高速作出裁决。 参与多数意见的10名大法官中有5人表示:"大多数大法官已达成共识,认为需要彻底中立且迅速推进程序。"而持反对意见的2名大法官则反驳称:"全员合议的核心在于说服与深思熟虑,审判速度并非绝对价值。" 尽管有人批评司法机关此举引发干预选举的争议,但随着高等法院的首场重审定于本月15日举行,这场"审判速战"预计将持续下去。
李在明案仅"36天‥"其他选举案件三审平均耗时"92天"
岚昕不语
2025-05-06 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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