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左手残疾,儿子又身患癌症,她没钱给儿子看病,就一咬牙,去中介卖房救儿,没想到,卖房后,中介一男子跟女子借了23万,说一个月就还,钱到手后,中介男立马变脸,把女子拉黑了,8年来一分没还,女子的儿子因没钱看病去世,女子嚎啕大哭,哪怕少还点她都认了,可法院一查中介男的底细,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5月1日,徐女士哭着求助都市报道,说她遇到了丧良心的白眼狼,导致她儿子没钱治疗病故,她的生活也陷入绝境。
徐女士当着记者的面,翻出儿子的遗照,还有从小到大的照片,参军获奖荣誉证书,哭的泣不成声。
她不停的嗫嚅着:我不敢看儿子照片,看一次哭一次,我现在都没法过了……
对于儿子的离世,徐女士深深自责,因为她轻信于人,导致儿子没钱医治,病情恶化,她愧疚于儿子!
原来,2017年,徐女士的儿子被确诊肺癌,可家里积蓄耗尽,万般无奈之下,徐女士决定卖房救儿。
徐女士把房子挂在某家中介,认识了中介男阎某,在他的操作下,顺利的把房子卖掉。
正在徐女士准备用这笔钱拯救儿子生命时,阎某找到了徐女士,嘴巴甜的像抹了蜜一样,阿姨长阿姨短的叫着。
阎某开门见山的跟徐女士借23万,借口是有个客户要解押,承诺用不了多久,解押后就还给她。
徐女士对阎某印象不错,毕竟房子是他忙前忙后给卖掉的,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而且,阎某23万也用不了多久,不会耽误儿子看病,她就痛快地答应了,徐女士还刷了一部分信用卡,才给阎某凑够了23万。
第二个月,徐女士看阎某没还钱的意思,就跟他要,没想到,阎某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后来竟把徐女士微信和电话都拉黑。
就这样,一晃8年过去了,阎某一分不还,人也找不到了,这期间,徐女士的儿子因为没钱看病,没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也英年早逝。
说起阎某,徐女士悲从心来,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自己伸出援手,没想到他丧尽天良,明知道这笔卖房款,是儿子的救命钱,不但跟她借,还欠债不还。
现在,儿子病逝,留下一孩子,她还要抚养,而且,徐女士还是残疾人士,左手5根手指都没了,生活举步维艰。
所以,徐女士求助媒体帮帮她,追回这笔钱。
其实,2020年时,徐女士把阎某告上法庭了,虽然徐女士胜诉,但阎某还是没偿还23万。
徐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才发现,阎某名下只有零星存款,也没有不动产,没偿还能力。
无奈,2020年5月25日,法院把阎某列入失信人名单,可徐女士想收回23万欠款,变得遥遥无期。
如今,徐女士只能借助媒体,希望阎某看到后能良心发现,把钱还给她,否则她活不下去了。
有人说,中介需要你的时候好得很,不需要了理都不想理,应该取消中介买卖双方在平台上交易。
徐女士左手残疾、独子患癌的绝境下,中介阎某以“解押周转”为名骗取23万,不仅践踏道德底线,更将弱势群体的最后一丝希望碾碎。
阎某甜言蜜语骗钱、拉黑失联耍赖的行径,凸显了人性之恶。
阎某无财产可执行时,法律判决竟沦为一纸空文,愿阎某早日良心发现,还徐女士迟到的正义。
1、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阎某以“客户解押”为借口向徐女士借款,明知其资金用途为儿子救命钱,仍以虚假理由骗取信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阎某通过甜言蜜语获取徐女士信任,借款后立即拉黑联系方式、逃避还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
2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范畴,如果徐女士能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可进一步证明阎某的诈骗行为。
2、如果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在强制执行阶段,发现阎某名下无财产,但需进一步调查其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
如果阎某在判决生效前已转移财产,或存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行为,可认定其具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
阎某的骗款行为直接导致徐女士儿子因无钱治疗去世,造成严重后果,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3、徐女士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赔偿?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阎某在借款后存在低价转让财产、赠与他人等行为,徐女士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撤销其财产处分行为,恢复执行财产。
法院已把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进一步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等措施,倒逼其履行义务。
信源:都市报道2025-5-1
用户10xxx93
这是典型的诈骗罪
哄哄
小便吧吧写这么多,为什么徐女士还是拿不回钱?是因为徐没请你当律师?
天空
财来之不易,无论何人何事都不能外借,借财是大爷要财是孙子,晚反脸不如早反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