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瓜,大瓜,又有大瓜! 山西大同订婚强某案这事儿又起新波澜啦,在法律圈和大众舆论里搅得天翻地覆。 有名的殷律师介入了,这律师可牛掰,扣扣案、辱母杀人案这些大案子他都参与过。他办案有一套,不单单抠法律条文,还把人情和社会情理考虑进去。就拿这订婚QJ案来说,他觉得未婚夫妻这关系特殊,和普通QJ案不一样,直接判QJ就好比一刀切,太死板,还担心影响年轻人的婚恋观。 但咱都知道法律讲的是啥?判定QJ关键看是不是违背女性意志,管你啥关系,违背了那就是违法。要是因为未婚夫妻就区别对待,女性权益咋保障?这案子两边吵得不可开交,男方喊冤,法律又得保护女性,真叫人头疼。 我觉得吧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主心骨,不能因为案子特殊就乱了套。怎样既维护法律威严,又保障女性权益,还能给社会的婚恋观指条明路。 换你当法官,你打算咋判?

混沌不明
反正以后 必须第三方公证下 录音录像 白纸黑字 立合约 才行 要不女的说男的强奸就必然成立 就说自己不愿意 男的必然死
用户10xxx06 回复 04-17 22:01
反正以后,夫妻行房事必须录音录像,不然又一个强奸罪坐牢而且净身出户。[滑稽笑]
用户10xxx06 回复 04-17 22:36
所以男方太蠢了,有钱有房找啥样的没有啊,偏要找中价的样板货。
卢教授_
强奸了,还是处女,还判强奸罪
随心所欲 回复 04-17 23:45
所以说叫兽就是叫兽。不知阁下哪个学校叫兽!男方又短又软怪女方?混合DNA都提出来你说不是强奸?
清风 回复 04-17 21:21
男主小说人物,隔空隔物可以,侠以武犯忌。不判你才怪。
行者
只能说已经不适用于现在的行情了。以前女人是真弱势,老实本分,名声大于一切的年代跟了就是一辈子,唾沫星子能把人淹死,社会包容性也差。现在呢好多女士玩的比男人还花,鬼心思一大堆,出轨离婚已经是常态,社会包容性也强,你能说这些小仙女弱势?真弱势也不会有这么多质疑的声音了。说白了根本就没人想过考虑过底层男士的意志[捂脸哭]
用户12xxx75 回复 04-19 07:30
该法律吧,要不以后谁敢结婚?
爱谁谁 回复 04-18 09:57
以前女人弱势是因为不能挣钱,现在看看大多数女人都能自挣自吃吧,没有了对男人都依赖当然要争取同等的地位,反观现在的男人挣钱不多还看不起女性,觉得女人就该乖乖听话,乖乖听话的有,你倒是有本事找啊,唉,男同胞们提高自身才是王道,要么有权、要么有钱、要么人帅、要么会哄,这几样你得占一样吧,啥都没有可不得花钱买嘛,花钱买的东西你能指望跟你一心?现在国家要是出个规定不让花钱买了,啥都没有的谁愿意跟你,更没希望了。
AK74
国家应早点废除彩礼陋习。订婚是民俗,法律不承认,彩礼也是民俗,法律也应明确不承认。大同强奸案的反思。
冬日小雾 回复 用户94xxx30 04-18 00:19
古代男有彩礼女有嫁妆,现在只要彩礼不提嫁妆,到底是社会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呢?
用户94xxx30 回复 04-17 21:31
彩礼古来有之,但是没这么夸张,我结婚也就两万块彩礼,电视空调冰箱电脑摩托乱七八糟归女方买,花下来彩礼基本用光,还可能倒贴,去年表弟结婚初一拜年给了八万压岁钱,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几年结婚太狠了
我有个朋友
别的不说这案子已经影响到年轻人的婚恋观了,这案子的一二审判决加上前段时间燕东萍离婚案影响太大了,尤其是对那些处于高彩礼地区而家庭又比较普通的年轻人😮💨影响堪比那句名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茶香一品 回复 04-18 01:36
都是历史耻辱柱上的破事
关山五十州 回复 04-18 00:18
房本加名字就不告强奸,不加就告强奸!
用户15xxx62
男方说当时确实有点急[滑稽笑],老实人说老实话,急性子吃不了热豆腐,弄不好还进去了。女方也大大的坏!
用户63xxx14 回复 04-17 20:28
女方就是个刁民,主观意识就想讹钱!
成天胡说 回复 04-17 17:52
一点都不急,很正常的操作
夏日海岸
床单有精斑,被强奸的应该是床单
蚂蚱 回复 04-19 09:55
自己平时睡的床,夜夜强奸床单也不违法
你好,我叫喜欢怪兽 回复 04-19 09:32
他的意思是床单被QJ了[抠鼻]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
保障女性权益很重要,但不能听任建立在把男性权益逼到角落没有出路的基础上。这个案件对男女对立情况的影响,和对现代婚恋观的影响程度,可能会远远超出案件本身。完成了彩礼收付的未婚夫妻,在传统婚恋潜意识里就应该是即将达成婚姻关系的,这是一种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关系。彩礼本应该是定金,却仅是订金。女方不愿意结婚不履约,为什么不应该双倍返还彩礼呢?因为订婚的是彩礼是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现在有些捞女,骗婚骗彩礼骗房子骗财产,违法成本几乎没有。收了彩礼钱不结婚还几乎不用退钱,所以男性权益被逼到墙角没有出路。婚姻法对房产已经修改,如果对彩礼赋予定金性质,那又缴了捞女一把杀猪刀。
_
现有证据存在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穿上衣服不认账的可能!那么这样的证据就不能判强奸罪!法律不应该成为保护坏人的武器!
_ 回复 熊猫 04-18 09:58
那是性关系发生以后的记录!不信你去查?
熊猫 回复 04-18 09:10
女的跑出来,被男的追出来又拖回去,还叫自愿?
翥子影视
能不能这样判,男方确有强奸嫌疑,考虑到女方受到轻微伤害,责令男方赔偿女方人民币2万元,男方道歉,双方和解,订婚关系仍然有效,具体是否解除婚约由双方家庭自行商量
独索一角Eternal 回复 04-18 00:49
强奸是刑事犯罪,不允许和解的,你的想法就必须承认一审误判。
咪哆喵呜 回复 04-18 04:06
强奸是公诉案!
用户11xxx01
一个违背女人意愿,把中国所有男人都得提心吊胆了,想搞跨一个男人太容易了,所以男同志们都要小心了,,,,,,
空空空时 回复 04-19 03:37
朱军案
通透 回复 04-19 14:27
男同志之间不存在强奸
用户10xxx45
我们男人不着急,我们男人六,七十岁照样能让女人怀孕,看谁能抗过谁,看谁先廷不住。
用户10xxx58 回复 放开头奖让我来 04-18 05:56
只能说男方挺倒霉的,碰上有心机的女方一家。所谓录音一看就是有预谋的。强奸的司法解释可以放之万物皆准,这是无解的。
放开头奖让我来 回复 04-18 01:06
果然还是你抗不住,5060你就抗不住了,还不是要去里面住3年
用户10xxx22
男方按QJ未遂判,女方按敲诈勒未遂索判。
用户10xxx26 回复 04-18 01:40
女方完美闪现跳脱一切罪名
用户23xxx67 回复 04-18 05:25
[点赞]
俊歌诗星
女方已经和她男人同意那个了,事后要求房本加名字未果,才闹事的
文子 回复 04-19 13:35
会哭的小孩有糖吃!会闹的小仙女有便宜可占!全是男人吃亏,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找谁说理去?!
tb998611_2010
为什么退给婚介所
网络不能实名制 回复 04-17 21:30
婚介所吃钱了!我给你介绍土木工程修房子,你收到38万,分我8万,你只有30万,现在房子不修了了,我喊你退钱是要退38万的,而你只有30万,你说这个怎么退呢?哎,打脑壳呀,想不通想不通!
爸爸 回复 网络不能实名制 04-17 23:46
对,婚庆中介方方面面都要吃一口。彩礼茶钱都要抽成要hong bao
麻辣香锅
订婚处女强奸案,给大伙提个醒[滑稽笑]
平静~开开开 回复 如风 04-18 02:35
审判长都说男方母亲泄露女方隐私被训诫,但没说男方母亲透露不实信息被处罚
如风 回复 04-18 00:31
有否在女方体内检测到DNA?这个关键的东西为啥不证实一下?
老何
怎么才能算违背意愿?怎么才叫违背意愿?怎么才能确定违背意愿?第一下愿意,第二下不愿意算不算违背意愿?既然二审判了,也麻烦请给个规范!
呐呐
以后打战派妇女去就行了,外国人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不然就告上军事法庭
用户10xxx83
此事是社会几十年来道德风气严重恶化后的必然结果
呦呦鹿鸣
听说在西方要有相当于一头驴子的财产担保才能当上议员。如果你只有一头驴子,那驴子死了 ,不就当不成议员了么。那究竟谁是议员,是你还是驴子
茄子酱
男方猥亵过程一清二楚,证据确凿,及其恶劣,这是不挣的事实,足够判刑!这就够了,扯其他的没用!如有不服,请出示男方没有做过这些事的证据!
秋乍起、微凉 回复 04-17 20:09
猥亵跟强奸既遂在你那是一个人东西啊,男的拉一下你的手就是强奸既遂了吗,有思考能力吗
茄子酱 回复 秋乍起、微凉 04-17 20:22
狡辩在证据面前不堪一击!莫做无畏挣扎!
老婆拿我换糖糖
要是随便一个女的叫你往东,你往西去,要不要判你违背妇女意志呢?这案子特殊,本身未婚夫妻关系,女的处女膜完整情况下怎么算强奸罪的。实际证据呢?违背妇女意志可广了,叫你不听的任何事情,是不是也都算违背妇女意志吗
卧槽 回复 04-19 12:55
这里的违背妇女意愿指的是性意愿
莲花亭主 回复 卧槽 04-19 15:03
问题来了,如果男方明确知道,即使给了彩礼也不能碰该小仙女,男方还愿意给吗?合着男方是舔狗中的战斗机?
旺旺先生
违背男性意愿的多了去了没见哪个帮说话?
卧槽 回复 04-19 12:53
违背男性意愿的不叫强奸,叫猥亵
用户10xxx54
夫妻双方行房事,全程录像,拷贝到U盘,写上日期,作为双方自愿证据,省得麻烦
用户17xxx20
彩礼就当嫖资 男方申请国家赔偿
板凳匪徒
换我是法官我肯定维持原判,同事判了,我改判无罪,那不得罪人吗?要知道被告已经羁押一年多了,现在判无罪那是要处理人的,还要有国家赔偿,硬着头皮也得维持原判[哭笑不得]
用户10xxx24
和机器人有什么区别,刻板,教条。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7 23:31
这就是一些女拳卡“违背妇女意愿”,其他啥都不看,什么双方关系、之前的行为亲密度、是否自愿进房间,现在就是哪怕做到一半,女人说之后是强奸,都能判强奸,就是这么奇葩。
用户10xxx15
女性的权益,女性是弱者吗?为什么大街上女人动手打男人就没事?法律这么做真的公正吗?
福多星
那么通奸,婚外情违背了另一方的意愿难道就不是强奸罪了吗?你们婚外情是强奸了伴侣的灵魂!
牧马人1978
女方处女膜完整,怎么构成强奸的,真是离大普了,一个糊涂判决,扯淡的判决。
名侦探柯南
想起《重案六组三》中的一个案件:房子过户给女人就不是违背妇女意愿,不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用户10xxx55
我再次发表个人的看法,个人认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事件,应以男方有错论处,不应以有罪论处
wyq
保护女性也不能过分伤害男性吧!强奸未遂坐三年,那强奸得手起码得十年了
用户83xxx77
女的婚前一个人去男方家里干啥?这里面就有问题
卡卡
说句实话,现在对女性保护的有点过了!不信?说个笑话,男的就算误入女厕那叫流氓,偷窥狂!假设女的进男厕那叫。。。😂
用户10xxx04
没卵用。一句违背妇女意愿,通杀!
用户10xxx95 回复 04-19 10:34
这个不能判吧 得违背妇女意愿 强行发生性关系 才能算强奸吧 要不大街上一个女的跑来叫你给她1万元 不给就是违背妇女意愿
礼部侍郎
清学习荷兰,女方要彩礼六个月起步,房产加名字一年起判
qian
杨乃武看到一百年后都惊掉下巴。
奋斗
这也太扯了吧处女膜完整,光凭床单上有精斑,就定强奸罪成立?违背妇女意志?怎么界定,女方说了算?这以后合法夫妻同房估计都要去公正一下!自愿行为!滑天下之大稽,离宇宙之大谱!
67895
葫芦……葫芦
轩辕传奇
听说男方继续上诉了,估计最后得看最高法院怎么判
玉矿
婚恋观与法官没关系,天塌了,也和法官没关系,法官只要坚守法律条款就行
世界之树
要法官干什么,人工智能机器人不行吗?
习惯孤独
这么说,以后得在卧室装监控。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9 04:24
从风险评估来说,非常有必要,不然真说不清楚。
112346
当法官的如果觉得手头证据确凿那肯定判强奸啊。未婚夫妻就是未婚夫妻啊,起码现行的法条如此。报警的理由千千万,你女方可以因为人身受到伤害去报警,可以因为心中正义去报警……但唯独不能因为房本没给你加名去报警。哪怕你心里真是这么想,也这么做,但你不能放台面上来讲。更不该被暴出来。
用户10xxx45
我做法官就会判这男的没罪,摆到明拉
平静~开开开 回复 04-18 02:40
这种社会热点案子,结果肯定不是当庭法官一个人做出的决定
用户11xxx72 回复 04-18 04:43
沃不同意强奸既遂,也不同意男方无罪。毕竟他后面真的强迫限制过女性自由不让离开,我是法官那就男方非法拘禁或未遂女方诈骗
老郎中
在社会关系中,男性权力如何保障?在婚姻关系中,男方权力如何保障?
用户17xxx67
不是说出事后女的就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放飞自我的有痔青年 回复 04-18 08:50
居然还有人敢娶她
用户65xxx75
不肯嫁就别出来祸害人。
宝藏花
乱来,女的出轨变心能严厉打击才是正解
用户16xxx66
其实违背的妇女意愿不是说同不同意性关系这一层(弄不好是故意下套仙人跳),违背的是彩礼金和房本加名的意愿吧。真是奇葩的案例,大开眼界
谁家红杏爬我墙
反锁房门、电梯拖拽、扣押手机,这种种桩桩,竟然还有人为这男的叫屈?!——女方家都说了“家丑不外扬”,让赶紧领证,给了台阶你不下还一拖再拖拿捏上了,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不报警抓你难道要人吃了这个哑巴亏?——这男的事事都说要和家人商量,十有八九妈宝男,有这下场大半是让他妈坑的,脱裤子前怎不见你和家人商量一下?!!!
杨迅1 回复 04-19 13:22
这只能说是双方扭打互殴
起个破名出去浪
以后就找小姐吧,必须给钱的那种!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告强奸!
用户18xxx87
唉,怪还是要怪男方,在门口探头探脑的,进又不进去,把人家胃口吊的老高,这抖抖擞擞的,人给吓死,汗给淌死,到再后就在门口吐了一口啖,吐来一个‘强奸罪’,彻底玩完。
无缺
人人平等,女士优先!
周生生
极度情绪化的生物却用极度理性的条例来保障,这是灾难[抠鼻]
吃素的鲨鱼
我看处以拘留和对女方赔偿就行,毕竟订婚了
天然呆大爱
以强奸罪从严从重,直接判男的死刑得了,以儆效尤
大爱无言
判强奸也太牵强附会了
无与伦比@为你写诗#
以后办事情的时候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诱人的小企鹅
奇案
123
惠州刘佳以结婚为由,让36个男的买了房子,之后就消失不见,销售新手段,还没有办法立案。婚姻让男人卑微到如此境地,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的?
就体验一下 回复 04-19 04:26
舔狗太多,没办法,只能陪着一起卷,不然那就只能孤独终老了。
爱辣U
我们这里很多人四十岁了还没老婆,不管是怎么介绍来的都是为了钱,拿到好处就走人,所以说以后看上的要第一时间去领证,如果找各种借口不去就要小心了
月下听风
最怕男主抑郁,然后产生精神分裂,幻视,幻听等精神疾病。有个精神病证明。然后……自求多福了[祈祷][祈祷][祈祷]
用户18xxx89
听起来是这么回事,实际那就不知道了
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女的干事前同意就同意,干完了说不同意就不同意?那男的权益咋保证?要么以后就规定男女干事必须全程录像,避免说话不算数的。
白日做梦
就是看了审判长说的一堆,才发现漏了最关键的实证,都是用的佐证,而且事后检查该女子还是处女,好奇葩。
阿尼头
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官为准绳
黄先森
男的为啥不告她卖淫呢?或者仙人跳,诈骗!
风轻云淡
文中提到的这几个案子没有一个翻盘的
搬砖哥
法律能不能保障一下男性的权益
老赵
以前提倡女子也顶半边天。那是因为女性向地位偏低。当前大多数情况下,女子已经顶了多半边天了。还要认为女子弱势吗!
aska
强烈要求国家把索要彩礼也纳入刑罚!!!
用户10xxx81
女子有错的话,可适当保护。女子无错受害,应满额保护。这案显然应适当保护适当惩罚,但满额了。所以不服,长此以往,也会带偏社会
通透
法律认为女性本就是弱势的一方这本身就不是公平的
阀歀等于玢赃
不管谁当法官,不能有罪推定,太外行了,外行的让人觉得法院是不是仙人跳里的一环?
用户10xxx55
个人观点,支持男方继续申诉
a金色贝加尔
强奸认定门槛太低,容易错判
用户11xxx62
不满足要求就喊强奸救命
秦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院主治张大夫
我还是建议男方死刑,为以后万世太平奠基,最少三十年内没人敢结婚,看谁着急
用户11xxx28
是的!这种强奸案跟那种袭击单身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按这个办的话,街边站街女,嫖资没有达到她要求的,也可以告强奸喽!
白宝山
我们男同胞不希望于洋的悲剧再次上演,恳请最高法院顶住压力的干扰,判大同男子无罪,并当庭释放,不要让悲剧再次上演,不要伤了全中国男同袍的心,对婚姻失去信心,性保护是应该保护,但不是女权者为了要挟,敲诈勒索的挡箭牌!如果这事都能强奸,那以后别有用心的女人更会照葫芦画瓢,到底谁是弱势群体请问!
用户15xxx76
一面之词,没有实质证据做基础,太可怕了。
用户15xxx51
女的说哈就是哈好笑
用户10xxx03
不炒个强奸犯能死呀,自媒体作为媒体有点节操下限没?
过眼云烟
以后啪啪必须找多人见证
老崔
意志?意志是随时可以变的,
啤酒两瓶2
男方父母在还没有宣判的时候就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从那一刻开始你儿子必定有罪
熊出没
婚内违背妇女意愿都叫做“婚内强奸”,未婚夫强迫未婚妻就不叫强奸了?这律师的说法不是什么考虑情理,这是纵容犯罪呀
用户14xxx98 回复 04-18 08:24
你可能不知道,虽然有婚内qj这个罪名,但我国司法实践中没有判过真正一例,都是调解的。因为“拒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是违法行为!现实也里判过几个所谓“婚内qj”,都是离婚打官司期间长期分居,法官才判的,但也是轻判。
我的ID有几个字我没数过谁来帮我数一数啊
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这男的确实奔着强奸去的,只是没插入所以是未遂,判三年没毛病
小白 回复 04-18 20:35
你傻不傻强奸未遂和强奸是两个概念,你抢劫未遂和抢劫成功能是一回事?
我的ID有几个字我没数过谁来帮我数一数啊 回复 小白 04-19 00:41
你自己去查查强奸未遂是啥,怎么判就知道了。我国法律就是规定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大同这个未遂情节较轻所以判了三年。
111
应各打五十大板,男方判强奸,女方判敲诈罪。
用户11xxx72 回复 04-18 04:39
判不了强奸只能是未遂
拭目
这个案子律师圈没人讨论,因为看不到证据,没法下结论
用户12xxx82 回复 04-18 12:59
没有完整证据链,全靠猜测。
用户94xxx40
违背意愿这玩意儿太( ఠൠఠ )ノ,好比事情的开头是两厢情愿的,玩着玩着,或者过后没有达成共识,某,所谓的弱势方就可以嘴一歪,告你强玩了,然后呢你就完犊子了。以后可能用这种方法敲诈勒索就成正当防卫了?
用户10xxx28 回复 04-19 16:21
最恶心的就是这一条,“违背妇女意愿”若是不加个前缀,此条文可让广大无良妇女立于不败之地,男同志谁沾谁死
小奔驰
农村以后不要搞什么订婚仪式了毫无意义看到了吗?
wadyl 回复 04-19 15:11
只有农村才订婚吗,城里没有吗,城里更铺张才对吧。 不让订婚,影响促消费。
ASJ
你傻呀,你不会反方向告女方强奸啊,反正都是一张嘴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违背男人意志不是强奸啊反正靠嘴说都没证据
一树风
TMD这是在挖中国道德的墙角
wadyl
不偏袒任何一方,相信法律只看证据。 1.是否有证据表明发生了性关系,如果女方体内或衣物检测到男方DNA,会比较有说服力。如果只在床单上检测到,如何证明是案发时产生的,如何证明是同一时间弄上去的。 2.是否有证据表明男方用强,女方有反抗。现在只看到女方手臂有淤青,淤青太容易产生,甚至自己掐一下自己就能产生。除了淤青,女方身上有无其他伤痕,男方身上有无女方造成的伤痕。强行拖回,点燃窗帘,这些证据有点弱,不排除是事后行为。 以上两点,如果能证明存在,一大半的人就能闭嘴了。这两点是存在但没公开?还是涉及隐私不便公布?如果是隐私,那不必讨论了,大家永远看不到直接证据。如果这两点都不存在,总会有人不服。
冬至寒光
知道的都知道怎么回事。比方说我约个女的出去。宵夜也吃了。礼物也买了。电影也看了。红包也给了。然后那个女的跟我说太晚了要回家。你说这怎么搞?全是套路。只有这个男的该死倒霉。你没有办法。普通的男人。碰到这种高级别的套路。然后一群人在踩他。所以他怎么搞都是个死。[狗头][狗头][狗头]
用户10xxx73
都没有奸,何来强不强?
candy
再牛的律师,法官也不一定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