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淄博作为较大城市,有一定的立法权,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坐下来拿个管理办法,使整治“老头乐”有法可依,避免在整治中出现左右偏差,损害公民利益,影响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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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11707
早就应该整治整治,行驶在马路上,既占用非机动车道,又占着机动车道,慢慢吞吞,鸣笛示意,也没有任何反应,完全不按交通规则行驶
用户10xxx35
马路上的大爷,横冲直撞。除了开的老头乐。谁也烦,无本,无险,无素质。早该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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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shi11707
早就应该整治整治,行驶在马路上,既占用非机动车道,又占着机动车道,慢慢吞吞,鸣笛示意,也没有任何反应,完全不按交通规则行驶
用户10xxx35
马路上的大爷,横冲直撞。除了开的老头乐。谁也烦,无本,无险,无素质。早该整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