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起诉亲女,因曾经给女儿有过转账
记录非本
2025-03-03 15:54:40
本案因为亲妈给自己的女儿曾经转过账,现在起诉要求还钱,还主张的是女儿自己私下操作手机进行转账的。双方都认可部分用于了房屋装修,我们认为有部分是赠与、有部分是用于房屋装修、有部分是我们使用母亲的收款码收款之后转给女儿的。根据诉讼策略,我们提出部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采纳,而且如果以金额来论,是绝大部分得到了采纳。在绝大部分不支持的情况下,对于小部分金额,母子之间的转账完全是可以认定赠与的,并且和装修款扯在一起,法院驳回了母亲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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