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时间,上班路上老是碰见一个老头子,穿得破衣烂衫,走路歪,有两回一不小心就撞在我身上。
第一回我以为老人家身体不好走不稳,还好心扶了一把。
第二回就觉得不对了,咸猪手!故意撞胸!摸腰!
第三回,见他来我就往旁边门店躲。
我是近视眼,平时尽量少戴眼镜那种,等发现时已经距离很近,堪堪擦肩而过。
死老头子可能觉得老娘好欺负,看着娇小无害一脸懵懂天真样儿(长得比较幼态富有欺骗性),又只晓得躲,越发蹬鼻子上脸,居然没皮没脸往店里跟……
老娘眼睛瞄着扫把还没来得及抄,店老板就替我把他赶出去了。因看我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还安慰我别怕。
老娘怕么!老娘那是气得!
到办公室和同事们说起此事,两位女同事都说遭过这LSP的咸猪手,特讨厌!还听说他有精神病,是个老光棍。
回家和老公说,老公叫我以后看见他躲远点。
死老贼天天在那几个美女出没的市中心路口出没,躲得了个铲铲!
一次又一次看见这老头儿,老娘心情十分不爽。
终于有一天想到了一招:不是精神病么,精神病咱们没法追究他,可他也没法追究咱们啊?作为社区和派出所的老大难,谁会认真听一精神病人胡扯呢?作为前科累累的老色狼,谁又会认真替他撑腰呢?
而且,老娘有把握让他只吃苦头不受伤。
又一次晚上下班老头撞上来时,在老娘身上揩了把油。
正经八百的油!
疼得他龇牙咧嘴,脸都变形了!
为啥呢?
老娘在他手上扎了一刀。
不是要命的刀片,就是家里开夏威夷果和碧根果的刀片,两头圆,中间一个很尖利的尖尖,只疼,不要命那种。
刀尖抹了辣椒油,这油水大得!
初战胜利,第二次我就主动出击了。
那死老头子偶尔也在夜间尾随,摸一把就跑那种。他惯常作案的地方是一个被行道树遮盖得严严实实的,很黑暗的人行道路口。
老娘穿了好几天的厚底粗齿鞋,吃了好几天的鱼肝油明目,等的就是他偷袭我这天。
死老头子能灵活过我?老娘坚持锻炼健身好多年,柔韧性灵活性肌肉爆发力不比你一个即将入土的老头子强?
他再次撞上来时乱摸时,我用力推开他,衣服就在这时被扯坏了。
我右脚往后微微一撤一蓄力,抬腿就朝他下半身一个蹬踹!又一个蹬踹!
踹没踹中要害不知道,我也没感觉,毕竟厚底鞋么,老厚老重了。
反正他马上就倒地了,咿咿呀呀叫唤。
这人像是个哑巴,不大会说话的。
然后我就往路口的车行道上跑。
树下是监控死角,但路口监控齐全得很。
晚上车子少,路口视野开阔,我一边跑一遍一边惊慌回头,扯坏的衣服在夜风中一飞一飞。
那件衣服我保留了很久才扔。
衣服上有死老头子指纹掌纹,路口有监控,走到哪里我都不怕。
孤身女子黑暗中自卫,看不清楚,顶多一防卫过当呗。
但魔法没用上。
后来,老头就消失了,再也没见过他在那个路口偷袭女人。
或许跑别的路口去了,或许收手了。
毕竟在这里吃了两回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