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质疑江歌妈妈诈捐 昨天发起的一个可多选项的投票,结果分析一下。
2107个id参与投票。
在“公布”这议题上,共1472票。
在“报警”这个议题上,共635票。
以议题总票数为基础分析。
(1)在“公布”这议题上。
1341票认为江女士应公布流水,占91.1%。
其中认为应无条件公布的1066票,占79.5%;认为可只向司法机关公布的91票,占6.8%;认为可只向捐助人公布的52票,占3.9%。,认为理记和江女士都应该公布的132票,占9.8%。
131票认为江女士无需公布流水,占8.9%;其中74票认为不宜公布流水,但应公布收捐情况,占56.4%;23票认为江女士资金流水和收捐情况均无需公布,占17.6%;34票认为理记和江女士都无需公布流水,但应公布收捐情况,占26%。
认为理记应公布流水或收捐情况的166票,占11.3%。其中132票认为理记应公布资金流水,34票认为理记无需公布资金流水,但应公布收捐情况。
●●在“公布”议题上,可以看出,认为江女士应公布的占绝大多数,但也有11%以上的票认为理记也应公布。
在公布途径上,大多数还是认为应无条件公布,10%以上的认为应有选择对象的公布。
(2)在“报警”这个议题上。
认为江女士应报警的564票,占88.8%。
其中认为江女士应单独报警的465票,占82.4%;认为理记应陪同报警的99票,占17.6%.
认为理记应报警的204票,占32.1%。
其中认为理记应单独报警的105票,占51.5%;认为江女士应陪同理记报警的99票,占48.5%。
有55票认为双方均无需报警,占8.7%。
●●在“报警”这个议题上,绝大多数人认为应该报警,认为理记应该报警的与认为江女士应该报警的比例为1:2.8,与上一个议题对比可以看出,江女士在“报警”议题上的反击是有一定成效的。
●●还是那句话,个人博主发起的投票,阅读者与粉丝构成关联度很大,与微博推送机制也密切相关,难免有倾向性,也就是管中窥豹,小样本也无法全面反映微博平台全貌,权当娱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