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设立于清朝。 顺治四年(1647年),顺治帝设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地在江宁(今南京),负责管理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的事务,马国柱成为第一任两江总督。顺治六年(1649年),江西河南三省总督取消了对河南的统辖,专门负责江南和江西两省,称为江南江西总督。康熙四年(1665年),对江西总督和江南总督的职位进行了合并,开始使用两江总督这个名称。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清朝正式设立两江总督这一官职,并明确其管辖范围是江南(江苏、安徽)和江西两省。 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日上海)、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朝时期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号称两江总督。其全称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主要负责地方军务、粮饷、江防等,同时加兵部尚书衔和都察院右御史衔,为从一品。
两江总督设立于清朝。 顺治四年(1647年),顺治帝设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
张飞这个好的世界
2024-11-28 0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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