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和朋友到邻居家吃饭,几杯酒下肚,两个就开始说大话,一个比一个说得厉害,

小蚂蚁评事 2024-11-26 18:08:52

贵州,男子和朋友到邻居家吃饭,几杯酒下肚,两个就开始说大话,一个比一个说得厉害,有什么关系,怎么厉害,结果说着说着,朋友就不高兴,啪的一声扇了男子一记耳光,然后又拿起木方,猛地朝对方头上砸去,直接将男子砸进了ICU。男子十分委屈:“是因为我不喝酒,他偷袭我。”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陈某是毕节黔西市某村人,今年36岁,打了十几年的工,钱没有攒下多少,见识和说大话的本事倒是直线上升。   陈某和隔壁村的黄某是朋友关系,两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因为老家拆迁,获得了一笔拆迁款的黄某,基本上每天都在玩。   按照黄某哥哥的说法,黄某是个烂 人,不争气,家里面兄弟姐妹也被他打,父母都被他打过,一点道德没有。   事发这天,陈某和黄某到邻居家聚餐。几杯酒下肚后,两人开始说大话,一个比一个说得厉害,有什么关系,怎么厉害的,结果说着说着,黄某就变脸了。   “啪!”黄某突然一巴掌扇了陈某一记耳光,邻居看到,赶紧上前将两人拉开,对其进行劝和。   然而,到了晚上10点左右,黄某说喝酒,陈某说不喝酒。黄某问陈某为什么不喝,陈某脾气上来了,说就不喝。   紧接着就发生了黄某拿起木方,猛地朝陈某头上砸去,一棍将陈某打晕在地,等到陈某醒来,其人已经在医院的ICU。   对此,陈某十分委屈,说黄某偷袭他。   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陈某的右额颞骨多发凹陷性粉碎骨折。医生给陈某做手术,取出来十几块头盖骨。   1、现实中像黄某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且很容易因为酗酒,把关系给闹翻。   陈某的右额颞骨多发凹陷性粉碎骨折,后续对其进行伤情鉴定,其伤情肯定在轻伤以上,这就意味着黄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思是说,如果陈某的伤情是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黄某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陈某的伤情达到了重伤,那黄某将面临3-10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2、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黄某不用赔偿陈某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   很多普法作者不懂,直接引用《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认为黄某需要赔偿陈某上述事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这一条规定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除交通肇事类案件外,刑事案件被害人就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仅应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向被告人主张权利。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则不在赔偿范围内,被害人提起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有人认为让黄某承担很少的赔偿,显然不足以抚慰陈某,让其回归到正常生活水平。   的确是这样,但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加害人的经济条件一般都比较差,如果判加害人赔偿,法院的判决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进而损害司法的严肃性。   但在当前,我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已基本解决温饱正向小康迈进,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提供了基础。   四川省在这方面走在了前面,明确被害人就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贵州省尚未查到有这方面的规定。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男子聚会上因不喝酒被朋友揍进ICU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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