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法官也是人,把法官想象成一台机器,这边把材料喂进去,那边根据法律规定

大风奏响风云 2024-11-22 13:13:17

律师说法 法官也是人,把法官想象成一台机器,这边把材料喂进去,那边根据法律规定出来一个判决书,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

所以,经常给年轻的律师讲,要在诉讼中取得优势,研究法官是必要的。

一个案子分配了法官,就要查询他的基本状况,年龄、入额时间、工作经历,甚至读的哪个大学,发表过什么论文,参与过什么社会活动,这些信息都有一定的价值。

(1)比如,一个法官在法院担任一定的职务,甚至本身就是庭长,甚至是副院长,是审委会成员,他审案的时候一般主观性比较强,因为他自己就具有相当高的话语权和决定权。

这时候,在初始阶段就要全力促使其形成心证,因为他的判决很高的概率是基于心证的一篇命题作文。

有的法官年轻,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审判人员,那么一般会更注重证据的梳理、法规和案例检索,因为他需要形成一套详实的材料支撑自己的观点,并且很多时候还需要拿着材料向领导汇报。这时候就特别注意材料的梳理和传送。

(2)比如有的法官早年是刑庭审判经历,现在是民庭的,他对证据的判定往往还留存一些排除合理怀疑的倾向;而有的法官一直从事民事审判,优势证据规则早已植入骨髓。这对于有选择的提交证据就有考量意义。

(3)再比如某些法官,长期从事某一类案件的审理,那么你一定要看一下最近一两年他既往的判例。

对于一些可裁量的争议点和赔偿的计算标准之类的,往往在这个判例中都有明确的答案,比查找一大堆法律规定更有效。

比如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支持误工费的证明标准,对出轨的认定等等,对村委会、社区、物业开具的证明的认可度等,往往看他以前的判例就能找到准确答案,然后有针对性的补强自己一方证据。

(4)再比如法官的论文,从硕士论文一直到工作后发表的各种小文章,往往体现了法官的一些法律观点。

虽然论文与法官本人的审判实践并无必然联系,但个人观点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学习工作的结果,学术的观点难免带入到工作中,了解掌握一下,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效果更好。

(5)再比如法官的年龄。

如果年龄较大,往往控场能力强一些,主观性强一些,这时候整体态势一般要先尊重,然后客观输出自己的观点。

有些法官很年轻,经历的事少,必要的时候代理人可以表现的强势一些,法官也会有所忌惮。

这样说,可能带“见人下菜碟”的味道,但现实如此,法庭上的欺软怕硬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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