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结婚,酒席预定28桌,一桌费用5100元。婚宴当天,酒店菜品龙虾和

博仑有意思 2024-11-17 19:35:26

江苏南京,男子结婚,酒席预定28桌,一桌费用5100元。婚宴当天,酒店菜品龙虾和鲍鱼均是凉菜,酒席结束后,有一些菜品仍旧没有上桌。男子心中不服,找来酒店负责人。双方经过调解达成共识,最后,酒店解决方案让男子无可奈何! (信息来源:荔枝新闻) 王浩和女友相恋多年,经双方家长商量后,两人着手筹备婚礼,为了确保不出问题,很早开始找合适办婚宴的地方。 反复挑选,他们选定了一家婚礼艺术中心,看中了一桌 5100 元的菜式,有龙虾、鲍鱼,菜品挺丰富。 王浩和女友果断预定了 28 桌,总共花费大概 16 万多。预定的时候,酒店还承诺,婚礼当天会送一场音乐小团队的表演,给他们添彩。 婚礼当天,一开始都挺顺利,王浩接到新娘,仪式结束后,婚宴开始了。 谁知道,酒店上菜后,宾客们刚吃了一会儿,就有人小声说热菜是温温凉凉的,味道不好。随后,更多人发现了这个问题,有的亲戚甚至直接在微信群里抱怨。 王浩心里一惊,连忙去查看,他尝了刚上桌的龙虾,是凉的,又尝了鲍鱼,整个鲍鱼也是凉的,好几个热菜都是温凉的,完全没有了食物原本的鲜美和口感。 而且服务员上菜速度特别慢,王浩着急了,赶忙去找婚宴负责人问情况。 酒店方面解释是因为桌数多,有些菜热得不够,后面会注意,也会加快上菜。 可这一顿婚宴下来,王浩烦恼得不行,他作为新郎,本来就又累又疲倦,还得因为菜的问题,跟酒店来来回回沟通了四五回。 这可是自己和妻子的大喜日子,如果婚宴不能让亲戚朋友满意,那太丢人了。 可一直到婚宴结束,酒店也没做到冷菜凉、热菜热。 甚至婚宴结束,宾客都陆续走了,有的菜还没上,之前承诺的音乐表演也没有。 王浩气得不行,自己提前预定五千多一桌的酒席,就是想让亲朋好友吃得好,没想到这顿饭这么糟糕。 婚礼结束后,王浩去找酒店要说法,酒店先道了歉,然后说可以送一桌饭菜,双方签个和解协议。 王浩觉得婚宴都结束了,再闹也没啥用,就同意了这个提议,准备和酒店好好商量,可看到协议内容,他火冒三丈。 其中有一条大概意思是:酒店送一桌饭菜,但实际上他们不承担责任。 这说明酒店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王浩没在协议上签字,也不接受酒店的赔偿。 后来,他找了媒体,把这事曝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王浩和酒店签了合同,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 509 条规定:当事人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王浩交了定金,预定了酒席,酒店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饮、典礼等相关服务,菜品质量也得按之前说好的标准来。 2、酒店在婚宴服务上有问题,比如菜品质量不行、数量不够,王浩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8 条第 7 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除了本法有特别规定,要依照其他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双方约定,酒店提供的菜式,除了凉菜该凉,像龙虾、鲍鱼这些热菜,应该是热气腾腾的。 酒店说桌数多有些菜热得不够,这理由不成立,没上的菜,酒店就是违约,得负责。 《民法典》第 57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婚宴已经结束,让酒店补齐菜品不现实,王浩可以要求酒店赔偿损失。 3、婚宴提供的食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然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规定:消费者因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在婚宴中,酒店提供的菜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果消费者因为吃了不合格的食品受到损害,酒店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 既然是做生意,口碑很重要,酒店应该保证食品安全,也要保证食物的口感,让消费者有好的体验。 (以上内容来自作者@律觀法说 ) 那么,你们认为商家做法合乎情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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