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位于浦东新区的私宅划入拆迁红线,按政策可取得拆迁安置房四套,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又只有一个儿子,老人将其中三套房子赠与儿子一家三口。万万没想到,房子到手后,儿子不仅不赡养他们,反而将其母亲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老人一怒之下,将儿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澎湃新闻) 贾承伦年轻的时候,因为经济条件差,想在还是农村的浦江新区定居,贾承伦和老伴说起这事,老伴表示认可。 贾承伦和沈某结婚后,育有多个子女,但只有一个儿子,或许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贾承伦和沈某对这个儿子疼爱有加,一度认为他会是他们将来的依靠。 时光荏苒,浦东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的田野变成了高楼大厦。 2005年8月,贾承伦和沈某位于浦东新区的私宅被划入了拆迁红线范围,因为房子占地面积大,按政策,贾承伦夫妇可取得拆迁安置房四套。 当时他们贾承伦夫妇已经七十多岁,按照他们原本的想法,是要在这套房子里养老的,所以对老宅多多少少地有些不舍,但考虑到可以住新房,心中也有几分欢喜。 接着两人考到了自己年纪大了,又只有一个儿子,还需要儿子给他们养老,所以商量将三套安置房的产权份额,赠与儿子贾某一家三口。 贾某一家很高兴,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对待贾承伦夫妇。 谁知产证办完以后,不是贾某一家三口照顾贾承伦夫妇生活,而是当时七十几岁的贾承伦夫妇照顾贾某一家饮食起居,他们仍旧过着潇洒的日子。 如果仅仅是这样,贾承伦夫妇还不至于将儿子告上法庭。后来他们两口子生病了,贾某一家说他们手里还有钱,一分钱的医疗费都没有出。 更过分的是,贾某还将母亲沈某推倒在地,造成其受伤,且伤情已经达到轻伤二级。 1、贾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很特殊,故意伤害罪只看伤害结果,伤害结果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伤害结果没有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拘留和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审理后,认定贾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了贾某管制的处罚。 2、房子已经过户了,贾承伦夫妇起诉儿子要求返还房子,法院会支持吗? 法律上的赠与分两种,一种是有条件的赠与,一种是无条件的赠与。 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这意味着房子过户之后,贾承伦夫妇就不能反悔了。 如果是有条件的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这意味着,即便房子已经过户了,贾某仍应履行相应的条件,否则贾承伦夫妇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赠与给他们一家的三套安置房。 本案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答案是属于后一种,贾承伦夫妇把三套安置房赠与给儿子,不是无条件的,是有条件的,他们的条件是儿子要给他们养老送终,赡养他们,让他们老年幸福。 结果呢,两人生病了,儿子以他们还有钱,不支付医疗费,同时还把母亲推倒在地,造成轻伤二级以上的伤情。 关于儿子说他们还有钱的事情,贾承伦曾陆陆续续把40余万元养老钱交儿媳保管,身上仅留了一点生活费。 法院意见: 贾某一家三口没有尽到其作为受赠人应尽的扶养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贾承伦夫妇对于贾某一家三口赠与三处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 (以上人物皆为化名)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