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年级男生泼开水烫伤的女孩返校了!本来人家女孩父亲就没有追究,谁知道返校后,家长在女孩的书包内发现了一封恐吓信!
信件内容:“还敢在xx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字迹看起来一点都不顺滑,有种故意写的歪歪扭扭的嫌疑,应该是为了不让人辨认出来。
什么世道?受害者本身就没怎么追究你的责任,你还要威胁人家?
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吗?因为男孩不满14岁,放过了他,结果呢?不给“恶魔”定刑是件多恐怖的事!
“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张狂了吗?” “他们都懂法,知道不会怎么样,你看看现在在外面混的,敢下死手的都是18以下的。”
看到这些评论不禁令人痛心,近些年不知有多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可最后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无法判刑”,只因为他们是未成年!
现在的社会,有多少孩子在外面结识了一些“江湖人士”,自称自己是“混社会”的,做着霸凌别人的事,这些新闻结果让他们知道了,那还得了?保不齐会干出什么事!
关于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讨论,一直没有停过,大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受害者,不应该是施暴者!”但很明显,这些话好似石沉大海,每次的处罚结果都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