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说一句:尽管当事人举报之事,已经在网上发酵,举报人家住何方、姓甚名谁,已经公开化,但是出于相关规定,也应予以保密!实为不妥,有违规定。
曼柔与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
作者最新文章
热门分类
社会TOP
社会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