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向6岁女童泼开水致烫伤,教育局称是恶作剧,不是故意的。 未满14周岁这个规定,真的要与时俱进了,该修改了。究竟《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凶手还是受害者? 我想问问,正常人会往别人头上浇水吗?先不说是不是开水,就是冷水也不能往人头上浇吧!还说什么恶作剧,简直是侮辱大众智商。 法律不应该保护做恶男孩,应该严惩不贷,不能因为没有到年龄就逍遥法外,开脱罪刑,这样处理问题,等恶魔长大的危害社会,现在就应该让他懂得犯罪就要受到严惩。
11岁男孩向6岁女童泼开水致烫伤,教育局称是恶作剧,不是故意的。 未满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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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2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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