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6岁女童被11岁男孩泼开水!! 女童多处被严重烫伤,诊断为二度烫伤!! 当地教育局给出的结论:这是恶作剧,不是霸凌!! 男孩不用承担刑责,监护人负责就可以了!! 我就不明白了,这都不算霸凌,那要怎么才算?? 如此处理,不就是在助长孩子的霸凌行为吗?? 你觉得这是恶作剧还是霸凌?请在评论区留言!!#寻找热爱表达的你#
广东韶关,一6岁女童被11岁男孩泼开水!! 女童多处被严重烫伤,诊断为二度烫伤
山雁与世界
2024-10-14 17:28:34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