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17岁男子带女友住酒店,使用了一盒避孕套后,以避孕套过期三个月,严重影

阿柯说社会 2024-10-13 17:54:49

湖南常德,17岁男子带女友住酒店,使用了一盒避孕套后,以避孕套过期三个月,严重影响体验感为由,要求酒店赔偿1000元。酒店不同意,反驳男子,你用垃圾桶捡来的避孕套敲诈,没门。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小磊洗完头,用吹风机吹了半天,然后把脚上的鞋反复擦了好几遍,直到自己看着满意,这才放心的出门。

一个17岁的男孩这么臭美,不用说,肯定是恋爱了。

小磊正是读高中的年纪,但他就是不爱学习,早早的谈起了恋爱。学习不咋地,甜言蜜语倒是很会,把小姑娘哄得开开心心。

他和女友蓉蓉谈了快一年了,趁着蓉蓉过生日,小磊给她准备了很多惊喜,这才感动了蓉蓉,两人约好第一次去酒店。

为了给女友留下最好的印象,小磊把自己打扮的非常用心,早早来到酒店,期待着蓉蓉的到来。

一晌贪欢,小磊和蓉蓉度过一段幸福的时刻。准备退房时,小磊突然发现刚才使用过的酒店避孕套竟然过期了,而且过期了三个月。

过期一两天他也就忍了,这次过期三个月,那还能安全吗?小磊觉得酒店简直是太没良心了,拿这种事开玩笑,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他们。

于是,小磊拿着使用过的避孕套盒子,来到酒店前台索要说法,以过期的避孕套影响体验感为由,要求酒店给他赔偿1000元。

酒店前台一看,小磊这是没事找事,既然知道过期了,为什么还要用?完全可以让他们给换一盒新的。房费才多少钱,开口就索要1000元,这不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嘛。

服务员拒绝了小磊,小磊却不依不饶,闹着要投诉酒店。

酒店经理赶紧过来解释,他表示,酒店会定期清理过期的避孕套,不可能出现过期三个月的情况。而且酒店把清理出来过期的避孕套都扔到了垃圾桶,小磊肯定是从垃圾桶捡来的,故意到这里来敲诈勒索。

小磊坚持这就是酒店房间的避孕套,影响了他的体验感,必须赔偿1000元,酒店却执意不认可,拒不赔偿,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看到酒店不认账,小磊求助记者,让记者帮忙协调此事。

酒店看到记者到来,虽然还是坚持这是小磊捡到的过期避孕套,但态度明显好转不少,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他们愿意给小磊一定的赔偿,但赔偿1000元确实太高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小磊可以主张赔偿多少呢?

1、如果真的如酒店所说,小磊故意拿着垃圾桶捡的避孕套索要赔偿,那就是敲诈勒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旦认定敲诈勒索,只要酒店追究法律责任,小磊恐怕要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这可不是儿戏。

2、如果小磊说的是真的,那酒店至少属于违约,赔偿是免不了的。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酒店给小磊提供过期的避孕套,违背了诚信原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赔偿,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至于赔偿小磊多少钱,需要根据小磊的损失来具体判断。

小磊只来一句体验感不好,恐怕只能赔礼道歉,或者给他房费打折,赔偿1000元没有计算标准,也没有法律依据,小磊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3、事实到底什么样,需要看双方的举证结果。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酒店和小磊各执一词,现在的关键就是看双方的举证能力,到底是小磊敲诈勒索还是酒店违约,需要等证据来说话。

但是,不管怎么样,小磊索要1000元赔偿,很难获得成功。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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