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着办理申根签证,但是太难了,我必须回中国办理。
今天我联系了一个申根欧洲国家的大使馆,
对方说:“通常情况下,我们只接受所在国公民和居民的签证申请。但是,如果你能证明你是出于必要目的来我们国家,并且在邮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我们大使馆进行分析你的请求的必要性,如果获得批准,那么我们会马上联系签证中心,给你进行紧急预约。”
我在想,如何定义“必要目的”?
我觉得去他们国家,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很必要啊,因为我想环游走遍所有国家。(就像篮球对乔丹很重要,但是可能不是对所有人都重要。)
但是对于使馆的角度,他们定义的“必要目的”,大家觉得是什么?
给我出出主意呗?什么理由可以说服使馆,让他们感觉我去他们国家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