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成都,一男子酒后躺在别人的车上睡觉,在被民警叫醒、跟着民警下车后

历史小故事说史 2026-02-26 17:28:00

"冤不冤?"四川成都,一男子酒后躺在别人的车上睡觉,在被民警叫醒、跟着民警下车后,突然情绪激动辱骂民警,并给了民警一个耳光,结果悲剧了,被以袭击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男子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表示自己是醉酒后无意识挥手构成的袭击,主观恶性小等,请求轻判。二审法院判了! 真的半点儿不冤!别拿醉酒当挡箭牌,法律从来不吃这一套。 他先是醉卧他人车辆,无端扰人秩序,民警到场只是温和叫醒、正常处置,全程文明规范,没有任何过激行为。换作正常人,道歉起身也就算了,他倒好,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结结实实一巴掌扇在民警脸上。 这可不是什么无意识挥手,是明目张胆的暴力袭警。我国刑法早有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酒精能壮胆,不能免罪,更不能用来挑衅执法权威。 一审以袭警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量刑合法、尺度公允。他不服上诉,试图用“醉酒、无意识、主观恶性小”来博取同情,想从轻发落。 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给出的结论清晰有力:男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醉酒并非法定从轻理由,原判量刑适当,上诉理由不成立。 如今总有人喝两杯酒就无法无天,觉得耍酒疯、骂执法人员、动手打人,醒酒就能一笔勾销。这是大错特错!袭警是刑事犯罪,不是小打小闹的纠纷,6个月刑期伴随终身案底,工作、家庭、前途全受牵连,得不偿失。 民警维护的是公共秩序,守护的是大家的安全,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喝酒要有度,做人有底线,拿无知当个性,用冲动闯大祸,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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