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

闻书识鸟 2026-02-14 16:49:06

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份被曝光后,民警十分震惊……! 说起刘春洋,这人挺有故事。吉林白山人,小时候家庭挺乱套,跟着母亲、还有后来回去跟生父一起过,环境复杂得很。 她从小就比同龄人成熟,也比别人更早学会看人、看局势。大学毕业后北漂,在北京这座城里混日子。 最初干的是夜场模特、陪客什么的,朋友圈子也比较杂。别人怕吃亏,她倒不慌;别人怕难堪,她反倒能把话撂得响亮。 后来她渐渐琢磨出一套门路:很多人有钱、有时间,但没有地方“放松”;很多年轻人想挣钱,却缺个平台。究竟是什么平台?大家心里都明白,但没个正式名字。 1999年夏天,她从一个熟人那儿听说 这片高档别墅区里有几栋闲置的别墅,租金便宜、隐蔽性强——正好适合做一些不那么“光明正大”的生意。她一琢磨,这事儿要是经营好了,钱还能挣不少。 七号别墅是个三层楼的洋房,进门有车库,后面还有小花园和车道。房东也就是临时租给她,说是用来做“贵宾接待所”。刘春洋心里清楚两码事儿,但嘴上就是这么跟房东说的。 合同一签,从此七号别墅就成了她的“主场”。她从北京、天津甚至外地招来了不少年轻女子,说是让她们在这里做“客户接待”,实际上就是给上门来的客人提供服务。 说起来七号别墅还有自己的规矩:进来的人得登记、存押金;所有人进出都有安保带着登记薄;想进去的人得提前预约,预约到的时间段才能来。 这样一来,外头看似规规矩矩,别墅里一切井井有条。后来甚至还配了小巴接送,客户来了不用自己停车,直接开到门口下车。这种服务,让有钱有权又爱讲“隐私”的客户觉得挺舒服。 那时的北京城里,高档娱乐场所不少,但真要像七号别墅这么隐秘、这么“有圈子”的,还不多见。 客人自然也不是普通人,多少有点社会资源、单位背景。有人开豪车来,有人翻着名片往里递。一时间,七号别墅名声就这么传开了。 不过这“名声”传得快,好奇的人也多,特别是附近的住户。七号别墅这边晚上灯火通明,车来车往,比隔壁的几栋安静住宅热闹得多。 住在九号楼的张阿姨就常抱怨:“这也不休息,这也不下班,天天半夜才散场!” 邻居们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说是高档会所,有的说是私家俱乐部,还有的更是听了八卦就添油加醋——消息越传越夸张。 有一天晚上,有位住在附近的小区保安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打了电话给区派出所,说这地方夜里太不正常,车多、人多,大家都担心安全。 派出所也不能光听一个保安的电话,不过也觉得值得调查。于是开始有人悄悄盯着七号别墅,安排便衣探访。 有一次便衣警察跟着车牌跟进去,等出来的时候就拍了照片,回去汇报。 上头一看,这事儿可能不简单。毕竟有可能涉及违法的交易,这种事儿在北京这种地方哪儿都可能有,但这么有“规模”、这么固定场所的就少见。 终于在一个周末深夜,警方决定出手。那天晚上,几辆警车悄悄靠近七号别墅的围墙外。 保安还一脸疑惑,没想到下一秒几十号民警就冲进来。现场的人一时愣住,有大人、有年轻女子,还有几个刚来没多久的客人。 这事儿一经报道,在报纸和电视上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时间“七号别墅淫窝”“刘春洋别墅案”“组织卖淫”等词登上了新闻头条。 社会上有愤慨的,说这种地方损害风气;也有讨论权力和金钱如何让人走上歧途;还有不少人讨论法律尺度到底有多严。 案件进到法院审理的时候,刘春洋出庭了。媒体描述她当庭神情冷静,说话有条理,甚至有点老练。有记者写道:“她的表现不像外界想象中的慌乱,更像是早有准备。” 不过法庭上,证据摆在那里:登记薄、账目记录、现场照片,一项项证据都表明她确实组织了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判定刘春洋 组织卖淫牟利罪 成立,依法对她从重处罚,判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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