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古今知夏 2026-02-12 16:57:08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案发仅 23 天,江国庆就被锁定为嫌疑人。军方抛出的证据,听起来铁证如山:现场垃圾桶里,有一张沾着女童血迹和疑似江国庆体液的卫生纸;排查中,他是唯一一个没通过测谎的士兵。这套说辞一放,民众拍手称快,军方也赚足了 “高效办案” 的名声,可没人愿意多问一句:这证据,真的站得住脚吗? 江国庆从头就喊冤,他说得明明白白:自己曾在案发厕所自慰,精液溅在卫生纸上,而女童遇害时,血迹恰好溅到同一张,不过是一场荒诞的巧合。可没人听。他被带走后,遭遇了 37 小时不间断的疲劳审讯,不让睡觉、不让喝水,强光直射眼睛,殴打体罚是家常便饭,甚至被强迫看女童解剖录像、在山洞灵堂前受精神折磨。 20 岁的小伙子,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下彻底崩溃,被迫签下了认罪书。可即便如此,漏洞依旧藏不住 — 军事法庭初审时,江国庆当庭翻供,哭诉自己被刑讯逼供,可法庭直接无视,当庭判了他死刑。后来复审时,国防部也发现证据不足、存在刑讯,撤销判决发回重审,可军方竟还是让原班人马审理,依旧维持死刑,荒唐到了极点。 更讽刺的是,江国庆被枪决前三个月,真凶就主动跳出来了。和他同营的士兵许荣洲,因猥亵女童被捕,到案后直接坦白,自己才是杀害谢姓女童的真凶。他能说清作案的每一个细节,从诱骗女童到行凶过程,和现场勘查完全吻合,甚至知道很多军方从未披露的隐秘,可信度拉满。 可台军方得知后,第一反应不是纠错,而是隐瞒。他们以许荣洲有轻度智障为由,拒不采信他的供述,执意要处死江国庆。在他们眼里,江国庆的命,远不如 “限期破案” 的政绩、军方的颜面重要。一条鲜活的生命,不过是他们应付上级、欺骗民众的牺牲品。 1997 年 8 月 13 日凌晨,江国庆被执行枪决,年仅 21 岁。他到死都在喊冤,那句诅咒,不是迷信,是一个无辜者最绝望的控诉。他的父亲江支安,始终坚信儿子清白,从此踏上了漫漫申诉路,这一走,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里,江父踏遍台湾各个相关部门,递交了无数申诉材料,从青丝熬到白发,被人指责包庇 “凶手”,受尽冷眼推诿,可他从未放弃。直到 2010 年,台湾 “监察院” 介入调查,这场尘封十四年的冤案,才终于迎来曙光。 专案小组重新核查证物,在案发厕所窗户的木条上,提取到半枚血痕和掌纹,比对后发现,和许荣洲的完全一致,DNA 鉴定也进一步证实,许荣洲就是真凶。他们还请来了鉴识专家李昌钰,经过半年多的核查,所有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江国庆是被冤枉的。 2011 年,许荣洲被再次传唤,面对铁证如山,他再次坦白杀人罪行,语气却轻飘飘的,只说一句 “我错了,求个机会”。同年 9 月,军事法院再审,正式宣判江国庆无罪,这份迟到十四年的清白,终于到来。 可遗憾的是,江父没能等到这一天。2010 年 6 月,他因积劳成疾、冤屈难伸,含恨而终,到死都没看到儿子沉冤得雪。江母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瘫在地上痛哭,十几年的委屈终于有了出口,可她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 更让人寒心的还在后面。2013 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竟然以 “证据不足以认定许荣洲行凶” 为由,撤销一审 18 年徒刑,判他无罪当庭释放!那个残忍杀害 5 岁女童、逍遥法外十四年的真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逃脱了制裁。 而那些参与刑讯逼供、枉法裁判、掩盖真相的军方人员,大多因为超过追诉期,被不起诉,少数人也只受了轻微行政处分,根本无法告慰江国庆的在天之灵。 这场冤案,从来都不是办案失误,而是台军方滥用权力、漠视生命的闹剧。他们为了政绩,用刑讯逼供制造冤案;为了颜面,用权力掩盖真相;把法律当摆设,把无辜者的生命当棋子,比真凶更可恨。 很多人说,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可对江国庆来说,迟来的正义,早已毫无意义。他的生命永远停在 21 岁,他的家庭被彻底摧毁,那些伤害他的人,却安然无恙。 江国庆的诅咒,从来都不是厉鬼索命,而是对司法不公、权力滥用的控诉。它像一记警钟,提醒着所有人: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效率不能凌驾于真相之上,颜面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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