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澳大利亚有一批华人,原本都是国内体制内的退休人员,五十岁时来到澳大利亚,住满了十年,从澳大利亚法定退休年龄六十多岁开始,每周领取500刀的福利,即使一生未缴纳过税,国内每月还能拿到一万元的退休金。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允许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在提供生存证明的情况下继续领取养老金。 2015年7月1日后,生存认证程序进一步简化,可以通过驻外使领馆或线上方式办理,也就是说,只要社保缴费年限合规,退休手续办完,人在哪里,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澳大利亚的制度逻辑完全不同,其老年养老金并不是个人缴费积累,而是财政拨款的社会保障支出。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规定,目前领取年龄逐步提高到67岁,同时要求申请人拥有公民或永久居留身份,并在当地累计居住满十年,其中至少五年连续居住,再通过收入和资产测试,就可以获得全额或部分养老金。 关键在于两套制度的出发点不同,中国养老金强调缴费记录,是职业生涯权益的延续,澳大利亚养老金强调当前生活状况,是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保障。 这种差异,使得一个人只要同时满足两个国家的规则,就可能合法享受两边待遇。 再看结构时间,国内部分女性50岁退休,正好有充足时间完成澳大利亚十年居住要求。 等到六十多岁达到澳洲法定年龄,居住年限也达标,时间上形成衔接,制度之间没有直接冲突条款,客观上为这种模式留下空间。 很多争议集中在“是否合理”,从法律角度看,只要资产申报真实、居住年限真实、认证手续合规,就不存在违法问题。 政策允许的事情,不能简单定性为违规,制度没有禁止,个人按照规则操作,本身并不构成违法。 但问题不止于合法,澳大利亚的养老金来自本国税收,而这些人可能并未在当地长期纳税,虽然规则没有把历史纳税作为必要条件,但社会层面的公平讨论自然会出现,福利制度强调普惠,但资源毕竟有限。 国内层面也存在情绪,体制内退休人员本身养老金相对较高,而体制外群体收入差距明显。 当这些人选择长期定居海外,却继续领取国内养老金时,一部分公众会产生心理落差,这种落差并非针对法律,而是针对分配结构。 制度设计往往基于单一国家场景,上世纪80年代制定海外退休人员政策时,国际人口流动远没有今天频繁。 澳大利亚的福利制度也没有专门针对跨国叠加领取进行限制,全球化背景下,人口跨境流动放大了原本独立运行的制度效果。 如果规模持续扩大,两国政策都可能调整,澳大利亚近年来已多次提高领取年龄并加强资产审核,中国也在推进社保统筹和信息化管理,未来是否会出现更严格的跨境申报机制,是可以预见的方向。 这件事的核心,不在情绪,而在制度,个人在现有规则框架内行动,本质上是对制度空间的利用,问题真正值得讨论的是,福利制度如何在开放流动的时代保持公平与可持续。 还有一点必须说清楚,这种路径并不适合所有人,移民成本、语言能力、医疗适应、长期居住要求都是真实门槛,十年时间的生活支出并不是小数目,政策微调也可能改变收益预期。 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必简单站队,也不必情绪化攻击,重要的是看清结构性原因,理解制度差异,判断趋势走向,合法与合理之间的讨论,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分配规则的再思考。 当制度边界被充分利用时,社会就会反思制度本身是否需要更新,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也不是个别人的聪明,而是规则在跨国流动时代的自然结果,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未来规则如何调整,而不是简单指责谁占了便宜。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