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

灵竹灵竹 2026-02-12 15:29:46

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刘大蔚从小就喜欢玩具枪,家里还开过小店,也会进些玩具枪卖,14岁他辍学打工,在电子厂上班,没什么坏心思。   2013年8月,他通过QQ联系上一个台湾卖家,两人聊好后,他在卖家给的网址里,选了24支仿真枪,货款加上代购费,一共花了3万多块。   2014年7月,台湾卖家为了避开关税,把这些枪藏在饮水机里,通过多个物流转运,想送到刘大蔚手里。   7月22日,这批货被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8月31日,刘大蔚一个人在家时,被千里赶来的民警逮捕。   他当时懵了,不知道自己买玩具枪,怎么就成了走私武器,之后警方对这24支枪做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21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剩下3支没有致伤力,算仿真枪。   这里说下枪支认定标准,2010年公安部修订过规定,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就认定为枪支。   2015年4月,福建泉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听到判决时,刘大蔚彻底崩溃了,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地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当年8月,福建高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刘大蔚的父母没放弃,一直在为他申诉。   他们熬了两年多,终于等来了转机,2016年10月,福建高院复查后决定再审此案,法院认为,原判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改判有期徒刑 7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3.2 万元。   很多人可能和刘大蔚一样,不知道玩具枪和真枪的界限,不是看着像玩具,就一定是玩具,只要威力达到标准,就可能触犯法律,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网购这类物品,一定要多留心。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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