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此事法院判了: 嫁女老板被判支付250桌婚宴款44.7万元! 去年浙江钱老板嫁女儿举办婚宴,委托原告方王老板承办!由于彼此为多年旧相识,钱老板才对王老板委以重任!事先彼此一定会商量酒宴的规模、菜肴及每桌的大概标准,只是没订合同!事后包括海鲜在内,王老板每桌收取2千左右价格,可钱老板却以太贵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当地婚宴的行情,这种标准纯属正常!退一步讲,即使钱老板觉得收费过高,作为老朋友,彼此完全可以坐下来谈,合理的要求对方完全可以采纳,大可不必拒付款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现在好了,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支付婚宴款,还失去了多年的老友,更糟心的是此事天下皆知!如此胸怀和行事方式,让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得不偿失啊! 屏幕前的您如何看待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