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一车土豆却被认定为土豆种子,收费站工作人员还让缴纳5711元通行费,事后你一

志哥点评 2026-02-11 15:37:59

拉了一车土豆却被认定为土豆种子,收费站工作人员还让缴纳5711元通行费,事后你一句认错了会退费,这事就能翻篇,那犯错的成本未免太低了些! 当事人杨某是一名运输土豆货车司机,他从呼伦贝尔拉了一车土豆,要送往陕西商洛市。到了商洛南城子站准备下高速时,收费站工作人员检查时,认为他拉的是土豆种子无法走绿通,需要缴纳5711元的通行费。在沟通无果之后杨先生只好缴纳。事后找收货人,收货人也不愿意承担。而与此同时杨先生还得知,跟他拉同批次的货车司机,从其他站口下高速就能走绿通。随后他就向媒体求助。事闹大之后,收费站工作人员联系杨先生,承认是自己工作失误,要给杨先生退款处理。 虽然这件事最终是解决了,可背后是杨先生坚持了三天,并且向媒体反馈的结果,如果他的这件事没有媒体报道,那他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所以这样的结果看似是好结果,可未必就是一个好结果。而且这次是找媒体报道解决的,那下一次他人遇到类似事情,是否还需要找媒体来解决?而发生类似事件背后,其实是一个标准模糊的问题。土豆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既可以当食物来食用,同样也可以当种子来使用。 二者看似没太大区别,可一个是可以走绿通,一个是不能走绿通。而国家在整车合法装载《目录》内产品中,也没有细化种子是否排除,所以地方在执行的时候,就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结果就可能就是同批货不同待遇。而在实践当中收费站工作人员,往往会依据包装标识、外观特征、以及运输单据来进行判断。而杨先生所运的土豆,之所以被认定为土豆种子,无非是因为包装袋子上,出现了所谓的种植基地字样。 可事实上这个不是唯一的判断依据,从网上所曝出的,杨先生所拉土豆的外观,也可以看出这根本就不是土豆种子。而在不确定的前提之下,收费站却认定为土豆种子,说白了这就是不负责,是失职的表现。而因为他的失职,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以及损失,他一句我的错会退款就想翻篇,这个犯错成本的确是很轻了。我个人是觉得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在发生,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严格的标准,减少地方自由裁量的空间,否则的话谁都无法保证,类似的事件还会不会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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