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宋祖英亲手把年仅18岁的小保姆送进了监狱,一判就是7年,而这个保姆还是自己的老乡,人也长得十分漂亮。 1994年前后,宋祖英按老家亲戚的推荐,把老乡江海平接到北京。这个湖南姑娘年纪不大,懂家乡话,又能陪母亲聊天,宋祖英很快把江海平当小妹看待。 早餐要有酸辣开胃的小菜,宋祖英母亲爱吃什么,江海平就一早跑市场去找什么;家里卫生、洗衣、做饭、弟弟看病挂号拿药,统统交给江海平。工资开得比同龄人高,家里吃穿用度一视同仁,抽屉里的买菜钱、存折也交给江海平保管。 正因为这样毫无防备,这段雇佣关系后来才走向极端。江海平在小区理发店认识了张强,也有版本说是本来就交往的社会青年男友。 对方得知江海平在宋祖英家做保姆,知道宋祖英演出不断、收入不菲,开始描绘开服装摊、做生意的美梦,一边卖惨一边怂恿江海平“先挪一点,赚了再还”。 刚开始江海平只是偶尔从抽屉里拿几十、几百试水,发现没人察觉,胆子一步步变大。 一次演出回来,宋祖英顺手把好几万现金和一张10万额度的存折放进抽屉,想着抽空再去银行,结果忙到忘记。 等想起要存钱时,抽屉里只剩空格。宋祖英翻遍所有柜子,问母亲、弟弟和江海平,三个人都说没拿。宋祖英不愿凭感觉指责任何人,只能报案。 警方介入以后,很快发现所谓“家遭抢劫”的字条笔迹与江海平一致,询问笔录前后矛盾,顺着线索追到广州。 另一边,有说江海平曾跟张强南下,钱大部分被张强赌光,人随即失踪;也有版本说男友干脆卷款跑路,只留下江海平一个人面对追问。无论哪一种说法,结果都一样,钱追回一部分,人逃得无影无踪。 在宋祖英多次托人劝说之下,江海平最终在父亲陪同下自首,把偷钱经过讲清楚。 案件被以盗窃罪、数额巨大起诉,1996年法院开庭时,公诉方列出现金、存折去向、笔迹鉴定等证据,江海平当庭认罪。 辩护意见一边强调未成年或刚成年的身份,一边提出有自首情节,希望减轻惩罚。 宋祖英出庭作证,平静说明江海平平日做事勤快,对老人和弟弟照顾周到,也不回避盗窃事实严重。 宋祖英表示不再追讨损失,不要求额外赔偿,只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考虑江海平还年轻。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附加罚金,之后在监狱因表现良好多次减刑,实际服刑年限被缩短。 刑期开始以后,故事并没有画上句号。江海平被分到女监服装车间,从最基础的穿针引线练起,慢慢学会裁剪、样衣制作。 宋祖英托人送去缝纫书、生活用品和家乡辣酱,拜托狱方帮江海平学出一门手艺。江海平在车间里干活认真,遇到火情时还能主动带着室友疏散,被评为积极改造对象,多次获得减刑机会。 出狱那天,江海平手里握着宋祖英托人写的裁缝店地址,也有说宋祖英还塞了第一笔启动资金。 江海平回到湘西小县城,租了个门面,靠缝补衣服、做苗族童装一点点把生活撑起来。 小店门口挂着“诚信”两个大字,每年江海平寄一箱橘子到北京,宋祖英则回寄点心、布料,两人没再回到昔日的主仆关系,却在另一种距离上维持着联系。 这桩保姆盗窃案在当年闹得很大,有人说宋祖英太绝情,为了一笔钱把一个年轻姑娘送进监狱;也有人觉得,这笔钱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积蓄,不交给法律处理才真正不负责任。 宋祖英的做法,既没有因为亲情放弃原则,也没有把人一脚踢进深渊之后就转身离开,而是在法律之外,用几年时间默默帮江海平补上另一条路。 10万被偷走的,不只是现金,也是人和人之间最初的信任;多年以后一点点补回来的,是一个年轻人重新谋生的能力,也是雇主对“底线”和“仁义”两件事的双重坚持。对旁观者来说,这个故事既像一则关于贪念的警示,也像一堂关于如何在伤害之后仍然选择善意的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