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八年了,该追究哪些人的失察责任?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8年收好处费1614万

浙江百和蒋 2026-02-07 22:30:21

【热评】八年了,该追究哪些人的失察责任?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8年收好处费1614万 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8年收受好处费1614万,日均敛财超5500元,这起“窗口硕鼠”案令人震怒。更反常的是,如此疯狂的违规敛财闹剧,竟在监管者眼皮子底下持续八年未被察觉,背后的失察责任绝不能不了了之。 首先要追责的是直接管理者。政务大厅作为监督前沿,对窗口人员的日常履职、行为规范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王某某“送钱即绿灯、无钱便刁难”的操作并非隐蔽到无迹可寻,其名下豪车豪宅与普通办事员身份的巨大反差,本应是明确的预警信号。然而相关负责人却放任不管,任由单人长期把持关键岗位,轮岗制衡、双人复核等制度沦为空文,这种“宽松软”的管理实则是纵容腐败。 其次要问责派驻单位与监管部门。住建厅作为派驻主体,对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纪律约束存在明显缺位;纪检监察、政务监管等部门的日常巡查、专项审计未能穿透利益链条,对政商勾连的闭环化操作毫无察觉,暴露出监督机制的严重失灵。 微权力失控源于监督失位,八年乱象绝非一人之过。唯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相关管理者、监管者的失察责任,才能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筑牢政务服务的廉洁防线,不让“为民窗口”沦为权力寻租的“敛财口袋”。

0 阅读:79

猜你喜欢

浙江百和蒋

浙江百和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