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跟女子相识并且同居,二人虽然未婚却有了夫妻之实。没多久后,女子怀孕,

芹姐说法 2026-02-07 05:56:13

深圳,一男子跟女子相识并且同居,二人虽然未婚却有了夫妻之实。没多久后,女子怀孕,给男子生下了一个女儿。2年后,两个人因为感情问题选择分手,女子一个人带着女儿讨生活。狠心的男子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把女子的联系方式删除。没办法,女子只能强撑着抚养女儿。得知男子生病快要离开人世,女子立刻将男子上诉,让他给孩子支付抚养费。 光明网2月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女儿的生父其名下有不少房产,但是却拒绝支付抚养费,妈妈感觉这么多年来,不能一个人独吃这个苦,就把孩子生父给上诉了。最后,相关部门的判定也下来了。 女生在年轻的时候,难免都是“恋爱脑”,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可能脑子一热,先同居、之后还给对方生孩子。 梁女士就是这样的人。 年轻的时候,梁女士认识了一位男子叫做钱先生,两个人相识、相知、相恋,最后竟然还同居了。 同居之后,两个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却已经有了夫妻之实。在发生了男女关系之后,梁女士竟然怀孕了。 怀孕之后,男友也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表示拒绝,总之,随便梁女士怎么处理。 肚子里有了个小生命,梁女士肯定是不忍舍弃的,而且想着之后可能要跟钱先生过,她决定把这个孩子给生下来。 生下女儿之后,梁女士给孩子取名叫做小妮子(化名),本来以为靠着这个孩子,能够捆绑住钱先生。 可谁知,两年后,钱先生突然变卦了玩腻了,直接就将梁女士母女俩给抛弃了。 分手之后,狠心的钱先生对梁女士母女俩完全就是不闻不问,甚至将抚养孩子的责任也都抛至九霄云外。 或许,在钱先生眼中,这个小孩并非婚生,所以对于他来说,责任可有可无。 可怜的梁女士,只能一人带娃,又要上班挣钱,还要抚养女儿小妮子,晚上回来还要给孩子辅导功课。 这个女人,真的是又当爹、又当妈,但是她对孩子非常细心,就希望孩子可以健康快乐的长大。 然而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开销越来越高,梁女士感觉有些力不从心。想到小妮子是钱先生的亲生女儿,梁女士就准备去找钱先生,向他索要一些孩子的生活费。 钱先生非常自私,完全不认账,会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总之,就是一分钱也不肯给到孩子。 这次相见之后,钱先生还将梁女士的联系方式给删除掉了,想要彻底断掉梁女士的期望。 前段时间,梁女士得知,钱先生的身体状况不大好了,而且患上了重病,可能也没多久活了。 梁女士知道钱先生的名下有多处房产,因此她觉得,得要找他索要生活费,不然以后可能都没机会了,孩子这边不能一点好处都得不到吧。 在上诉之后,梁女士的诉求是:钱先生需要将孩子抚养到18周岁。 而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相关部门在核查梁女士递交的材料之后,确定小妮子就是钱先生的亲生小孩,因此钱先生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成年。 考虑到钱先生可能活不到那么久了,酌定要求钱先生按照每个月30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并且一次性付清。 本案释法: 男子作为小孩的亲生父亲,但并不是婚生子女。对于男子来说,他是否需要对这非婚生小孩承担抚养照顾义务呢? 根据《民典法》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加以危害和歧视。 作为生父或者生母,应当承担起照顾子女的责任,如果不能照顾,则需要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抚养费。 这个体现的原则就在于,不管父母是否结婚、不管是否存在情感纠纷,只要双方存在血缘关系,父亲或者母亲久必须要履行抚养的义务。 如本案中的钱先生,拒绝直接抚养,后来干脆还不想给生活费,这个做法就是错误的。不参与抚养,但是也需要定期给孩子支付抚养费,要保证孩子的生活、医疗和教育。 孩子就是男子的亲生骨肉,不管是不是结婚生育,作为父亲就需要承担起照顾的义务,逃避并不是好的方式。 再说,这位钱先生将来离世之后,小妮子也可以划分他名下的房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哦! 对此,您怎么看呢?

0 阅读:10558

评论列表

良晨与你

良晨与你

23
2026-02-07 10:52

人中之渣,战五渣。

好人好焚

好人好焚

17
2026-02-07 12:45

把二奶说得楚楚可怜,是准备接盘吗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8
2026-02-07 13:56

一年36000,十年360000,十八年我也不会算几多钱了,我才二本毕业

用户11xxx02

用户11xxx02

4
2026-02-07 16:41

钱先生,你如果不支付抚养费,我以后和你女儿也生一个然后扔下不管,气死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点我还是略懂一点点的![捂脸哭]

用户10xxx48

用户10xxx48

2
2026-02-07 13:59

小孩真聪明!11-2岁就可以上网把自家事说的清清楚楚,佩服[作揖]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