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自愿的、获得加拿大国籍也是自愿的,所以控诉什么呢? 说起来,这位母亲带着

田鸡太热 2026-02-03 13:18:42

加拿大是自愿的、获得加拿大国籍也是自愿的,所以控诉什么呢? 说起来,这位母亲带着女儿在加拿大生活,当初决定移民、入籍,初衷也很简单,就是想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让她多见见世面。 谁能想到,这份“见世面”的期盼,最后会变成亲手把孩子推向深渊的遗憾。母亲在镜头前哭到发抖,说女儿10岁就染上毒瘾,拼了命想送她去戒毒,却被一句“自愿原则”挡在门外。加拿大法律里,14岁的孩子有权拒绝住院治疗,哪怕是救命的戒毒程序。这边16岁才能考驾照、19岁才有投票权,那边却让心智未熟的孩子自己决定生死,听着就像个荒诞的笑话。 有人跳出来说,既然是自愿留下的,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控诉?这话听着刺耳,却也戳中了移民家庭最拧巴的痛点。当初选这条路,没人是奔着悲剧去的。谁都以为“更好的生活”是蓝天白云、优质教育,没算到陌生环境里,青春期的孩子会被街头诱惑拽走,更没算到法律会在最需要的时候“掉链子”。 站在母亲的角度,看着女儿一步步滑向深渊,求助警察被拒、找学校碰壁,那种叫天天不应的绝望,不是一句“自愿选择”就能轻飘飘盖过去的。她控诉的不只是政策,更是自己亲手选的人生里,最无力的那部分。可换个角度想,任何国家的制度都有两面性,你享受它的福利和自由,就得承担它的漏洞和风险。加拿大的“自愿原则”初衷是尊重个体,却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成了冰冷的枷锁。 我们总爱用“成年人要为选择负责”来评判别人的遭遇,却忘了每个选择背后,都藏着普通人的无奈。这位母亲不是在否定自己当初的决定,只是在为没能护住孩子而崩溃。她的控诉里,有对女儿的愧疚,有对制度的愤怒,更有对“更好生活”这个幻梦的破碎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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