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狂有祸!宁夏石嘴山,男子和朋友一起唱歌,感觉不过瘾叫了三个女陪唱,男子看中了其中一名女子,转给她1000元让她陪自己出去过夜。完事后,男子觉得女子服务不好让她退钱,两个人吵了起来,还报了警。民警到场了解情况时,男子竟然借着酒劲推搡民警,导致一名民警受了轻微伤,这下惨了,男子刚被拘留放出来,又被刑拘了!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男子马某经常出入娱乐场所,2024年3月22日,马某又和朋友一起去唱歌了。 晚上10点来钟,马某觉得几个大男人干嚎没意思,就叫来店员,让他们安排几个陪唱。 没多大会,3个年轻女孩进来了,每人的陪侍费用为700元。 马某等人一人搂着一个女孩,一边喝酒一边唱了起来。 玩到半夜,马某越看陪自己喝酒的刘某越顺眼,提出让刘某一会陪他出去开个房,刘某同意了。 两个人谈好交易价格为1000元,马某当场转给了刘某1000元。 转完钱,醉醺醺的马某带着刘某离开了,并和她在酒店里发生了一次关系。 可是完事后,马某嫌刘某技术不好,对她的服务也不满意,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马某一生气,指着刘某让她退钱。 刘某自然不可能退钱,也不知道是不是酒闹的,马某竟然报了警,刘某见状,也破罐破摔,报警称自己被马某侵犯了。 很快,民警到达现场,并开始向两人了解情况。 民警了解了情况后,认为马某和刘某涉嫌卖 淫 嫖 娼。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 淫 嫖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时候,只要马某积极承认错误,很可能只会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不拘留只罚款500元。 谁也没想到,马某听见民警这么说,竟然指着民警骂骂咧咧的。 民警对马某口头警告,让他不要妨碍公务,马某却丝毫不知收敛,反而走到民警跟前,一边推搡一边说:你一个破民警,知道我是谁吗?有什么好嚣张的?你信不信,我明天就让你把这层皮扒了! 民警被马某推得连退几步,再三警告他立即停止,可马某态度非常嚣张,民警忍无可忍制止了他。 在制止马某的过程中,其中一名民警身体多处受了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可这样一来,马某行为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案发第二天,马某就因为嫖 娼和妨碍公务被拘留了20天。 然而,马某20天拘留刚一出来,紧接着又被刑事拘留了。 原来,马某的行为构成了妨碍公务不假,但是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还需要仔细鉴别。在那名受伤民警的伤情鉴定没出来前,就先以一般违法行为对刘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马某被拘留期间,妨碍公务一事的结果出来了,马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妨碍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碍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终,马某因为妨碍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有人说,这不是同一种行为吗?为什么处罚两次? 马某的7个月有期徒刑并不是单独执行,而是在扣除行政拘留的天数后,再行计算。 有人说,马某干了违法的事还敢报警,这不是自己往上撞吗?他肯定是喝多了,不然不可能干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 那么,马某醉酒是否可以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呢? 普通醉酒属于生理性醉酒,主要表现为兴奋、情绪激动,但意识障碍不明显,定向力完整,辨认能力没有损害。 也就是说,醉酒的人依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并且,《刑法》18条也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马某醉酒,并不能成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