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女子与男友相亲3个月怀孕,男方付15万彩礼后双方订婚,可刚订婚一个月,

梅姐说法 2026-01-25 14:56:18

云南宣威,女子与男友相亲3个月怀孕,男方付15万彩礼后双方订婚,可刚订婚一个月,女子就发现男友和前女友聊天。两人婚事告吹,女子告男方强奸,但最终撤案,后来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可男方不仅不认孩子是他的,还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 据热度新闻等报道,男子张某于2023年12月与刘某相亲,两人彼此感觉不错,没几天就确认了恋爱关系。 2024年3月,刘某觉得有点不舒服去做了个检查,结果显示,她怀孕了! 这个好消息让两家人都喜不自禁,张某家里立即和刘某父母详谈,双方决定在4月4日给他们办订婚仪式。 订婚当天,张某家里给了刘某15万彩礼,订婚后,两人正式开始同居。 可没几天,刘某就发现张某总是偷偷摸摸的和人聊天,一调查,那个人竟然是张某的前女友。 刘某心生嫉妒,和张某吵了一架,二人感情出现了裂缝,而且,随后两人多次因为这件事争吵,5月,刘某赌气向张某提了退婚。 提退婚后,刘某一直走不出来,每天情绪低落,但是刘某并非真的想和张某分手,她一直等着张某好好向她道歉,两人能如期举行婚礼。也正因如此,刘某一直没想过不要肚子里的孩子。 可让刘某失望的是,张某一直没有正式向她道过歉,也没解释清楚前女友的事。 刘某长期情绪低落,加上妊娠反应,她吃不下睡不着,6月份确诊抑郁症发作。 到了原本定好的结婚日子,两个人自然也没能结的成婚,张某还跑去外地打工了。 刘某见张某来真的,心里又气又恨,报警称被张某强 奸,但是后来,刘某又主动撤案。 转眼间,孩子在刘某的肚子里长大,刘某本以为孩子出生后可以作为她和张某之间的纽带,他们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可等她分娩时,2.6万的费用,张某只付了1.25万就不管了,女儿出生后,还说孩子不是他的。 刘某气愤万分,她辛辛苦苦怀胎10月,张某竟然怀疑她的忠贞,她气得拉着张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是张某的。 可是张某对刘某已经没有感情了,就算孩子是他的,他也不可能再和刘某结婚。 于是,张某毫不念旧情,直接起诉了刘某,并要求她退还全部彩礼15万元。 庭审时,刘某声泪俱下,称她已经给张某生了一个孩子,而且两人分手,是因为张某和前女友藕断丝连,因为这件事,自己还抑郁症发作,张某是此事的过错方,彩礼不应退还。 张某辩解称,分手了也能做朋友,他和前女友只是正常聊天,从来没有超过正常朋友之间的限度。 而且,当初为了和刘某订婚,自己家出了15万彩礼,这些钱是找亲朋好友借来的,在交往期间,经济上一直是自己付出比较多,情感上也经常照顾忍让刘某。 现在结婚目的无法达成,刘某就应该退回彩礼。 刘某和张某只订了婚,退婚后彩礼是否应该退回?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张某与刘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张某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因此,最终,一审支持了张某退回彩礼的请求。 但是,《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认为,刘某已经生育孩子,并独自抚养近5个月,并且,刘某因男方与前女友聊天等导致身体出现问题。如果让刘某全额返还彩礼,对其明显不公。 考虑到上述情况,加上同居时间张某经济方面付出比较多,酌定刘某返还50%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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