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食人魔”细伟被捕后,留下的真实影像,当时的警方对他展开了一场持续九天的审问,最终细伟承认了自己杀害六名儿童,并且吃掉他们内脏的事实。 细伟原名黄利辉,1927年出生于中国广东汕头一个贫穷农村家庭。从小体弱多病,哮喘反复发作,家人经济拮据,无法求医。母亲受当地习俗影响,让他食用死刑犯的心肝作为土方治疗。这种经历在他成长中留下痕迹。抗日战争时期,他被征入军队,参与对日作战,战场环境恶劣,目睹大量死亡和饥饿。根据一些记录,他在那时可能接触过极端生存方式,但具体细节存疑。战争结束后,他失去家园,1946年乘货船抵达泰国,寻求新生活。 抵达泰国后,细伟因语言不通和身份问题,一度被短暂拘留,姓名被误记为“细伟”。他从事底层体力劳动,如园丁和农场工,收入微薄,常遭当地歧视。泰国当时反华情绪高涨,许多中国移民面临排斥。他在普吉、雷勇等地辗转工作,身体旧疾未愈,生活艰辛。有些资料指出,他的行为变化可能源于长期压力积累,但无确凿证据支持。他被描述为勤劳安静的人,与雇主关系尚可,却在1958年卷入一桩震惊社会的案件。 1958年,泰国雷勇府一个8岁男孩失踪,父亲组织搜寻,在林中发现细伟焚烧尸体。警方赶到,检查显示尸体喉部有伤,腹腔被切开,部分器官缺失。这成为指控关键,也让他获“食人魔”绰号。尽管后来检验显示有些受害者尸体完整,但初始发现引发恐慌。细伟被立即逮捕,带回警局。案件从一开始就笼罩疑云,因为证据链不完整。 细伟被捕后,警方通过翻译进行审讯,长达九天。他起初否认一切,在高压下逐渐供述。承认杀害六名儿童,包括1954年至1958年间在曼谷、那空帕吞、雷勇等地的案件。称食用器官是为治疗哮喘,相信能增强活力。但供词存在矛盾,如时间地点对不上,某些尸体未缺器官。语言障碍使沟通混乱,有人认为这导致误解或逼供。当时泰国社会对华人偏见强烈,媒体报道加剧恐慌。 审讯过程中,细伟提到童年偏方影响,但否认享受人肉味道。警方记录显示,他描述受害者多为中国裔儿童,年龄5至11岁,用食物引诱后刺喉取出器官。部分供词与 autopsy 不符,如无确凿食人痕迹。九天审讯强度大,细伟最终签字承认,但缺乏律师协助。案件迅速上报,公众反应激烈,要求严惩。 案件曝光后,泰国社会一片哗然。报纸大肆报道,标题耸人听闻,民众恐慌加剧,许多家庭加强孩子管教。反华情绪在冷战背景下放大,中国移民成为怀疑对象。细伟被视为典型威胁,尽管证据疑点多。少数人质疑警方程序,但主流声音淹没质疑。法院快速审理,1959年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