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人命最后只判了一个死缓,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这个一审的结果我个人是无法接受的。 考虑到这起案件发生时间比较久,我觉得有必要再给大家回顾一下。在24年10月2日18点多的时候,男子廖某宇与女友争吵后,心情烦躁的他,在限速40的闹市区,把车速飙到了129,结果遇到了横穿马路的一家三口,刹车不及撞向了三人,最终导致了三人的死亡。这起案件去年4月份开庭审理,经过三次延期之后,于今年1月9日宣判。 廖某宇因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死缓。而所谓的死缓并非是死刑,只要他在两年内没故意犯罪,就可以改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改为25年的有期徒刑。除非他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恶劣的,才会真正被判为死刑。言外之意就是法院,给了他一次生的机会。 前边我说过,个人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的。之所以无法接受是因为,廖某宇的行为危害性极大,直接造成了三人的死亡。另外据死者家属透露,在事发之后廖某宇以及其家属,非但没有一句道歉,甚至还放言要让受害者一家死得干净。不仅如此廖某宇的父母还提出,要让廖某宇出来后,为死者家属养老。以及把这起悲剧,简单解释为天灾。 如此言论的背后,就是疯狂地挑衅,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死者家属,才强烈要求廖某宇必须死刑。而至于最后为何廖某宇只是被判死缓?法院也给出了解释。理由是有两个:廖某宇的犯罪心态是间接故意的而非直接故意的、他在事发之后有自首情节。法院的解释是合情合理的,我是能够理解的,可对于这个结果本身,我仍旧是无法接受的。 一方面是因为,法院的这种解释是站在罪犯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他们有曾站过受害者,以及受害者家属的角度思考问题吗?廖某宇一时的冲动的背后是三条人命,是毁掉了三代人。你给他机会,又有谁给被害者机会呢?另外一方也是因为,在事发之后廖某宇以及他家人的态度。如果事发之后,他们诚恳认错,及时道歉,想办法弥补受害者家属,那判死缓或许可以接受。 可他们并没有,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用言论用行为,在欺负被害者以及被害者的家属。而这才是让大众无法接受的点。可以预料到的是,死者家属定然不会接受这个结果,肯定会进行上诉的。我希望这个结果能改变,但基本上不太可能了。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不假,可如果所谓的公平正义,被大多数人不接受,那这样的公平正义,是否还叫做公平正义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