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的回应是在强词夺理 南京博物院代理律师认为,官司所涉画作所有权自交付

尚美之真 2025-12-20 09:46:28

南京博物院的回应是在强词夺理 南京博物院代理律师认为,官司所涉画作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现行法律未规定受赠人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这段话看似无懈可击,其实就是某些人打着“国家”的名义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国家相关条例同样规定,受捐者认为捐赠文物不适宜收藏,可优先返还捐赠者。南京博物院为什么在没有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擅自处置。 一幅被南京博物院以不适宜收藏被“调拨”的画作以6200出售给一位“顾客”的人,而在拍卖市场上却以320万元的高价卖出。有关条例规定,一旦馆藏文物出售,必须标明购买方的详细资料,如果这位购买者不是姓“顾”名“客”,南京博物院的这一操作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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