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 南博的事根本不是个例, 四川博物院这起文物纠纷,更让人看清文博系统的老问题! 10年前陈家兄妹逛川博,意外发现父亲陈瑞园的百余件藏品,馆方说是捐赠,却拿不出半点捐赠协议、签收记录。 明明是当年父亲单位拿走后转交的“代存”,硬生生被说成“自愿捐赠”,130件带家族印鉴的珍品,就这么没了明确来路。 从2023年起诉到现在,两年过去仍无终审结果,川博一句“只是保管单位”就想撇清责任。 这背后暴露的,是文物接收、登记的流程漏洞,更是对私人合法收藏的不尊重。 没有凭证的“捐赠”,和强占没区别,文物保护不能成某些单位模糊权责的挡箭牌。 你觉得该先要求博物馆补全凭证,还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代存与捐赠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