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那些动不动谈与国际接轨的,其实质就是叛国。”他点名北大法学院“公布境外资金的规模和去向”。 早在2004年,北大法学院就与瑞典的隆德大学瓦伦堡研究所展开合作,设立了一个名为“人权与人道法”的项目。 这个项目的所有经费,全部来自瑞典方面,甚至连课程内容都要对方审批。 更关键的是,这个项目已经持续了整整二十年。期间培养了三百多名学生,大多进入了法律、媒体、智库等关键领域工作。 但在课程设置上,有不少人指出,它存在过度强调西方法律观念、忽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成果的问题。 这些疑问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很多参与或旁观者在多年观察之后提出的真实担忧。 这并不是孤例。在这次事件被曝光之后,有媒体跟进调查,发现国内有不少高校或研究机构,也存在类似情况。 比如某顶尖高校的国际政治研究中心,接受了欧盟的资助,但研究方向却被限定在某些对方设定的主题上,甚至连研究报告也必须以英文提交,并提供给外方评审。 还有一所高校的民族学研究团队,曾因接受福特基金会资金,临时更改了研究课题,最后的研究成果也更倾向于强调少数群体的“困境”,而非国家统一的整体视角。 这些案例放在一起,已经不只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趋势。 这种趋势背后,折射出的问题非常现实——在看似正常的学术合作背后,是否存在着外部势力对我国学术方向与价值观的潜移默化影响? 如果一个项目的资金来自国外,研究主题也是对方设定的,连课程内容都要对方审批,那这样的合作,还能叫做“独立的学术”吗? 项立刚的话虽然尖锐,但不无道理。他提出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希望大家重新思考,学术自由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应该如何把握。 我们并不是反对国际交流,而是要在交流中守住底线。 这种底线,就是我们的学术不能被外部力量牵着鼻子走,不能以“国际接轨”为幌子放弃国家立场与独立思考。 在这一点上,国外其实早就有成熟的做法。 比如美国,对NGO和高校接受境外资金的监管非常严格。只要是接受外国资助的非营利组织,都必须在司法部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俄罗斯也有类似规定,甚至对接受境外资金的机构设置了诸多法律限制。 澳大利亚在这方面的立法也非常明确,凡是涉及政治、公共事务等敏感领域的研究项目,一旦与外国资金有关,就必须向政府备案,并接受审查。 相较之下,中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的确还存在不少空白。 很多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接受境外资金时,缺乏统一的审批标准和监管流程。 一些合作项目完全由校内部门自行决定,既没有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也没有向社会公开透明。 久而久之,就容易滋生问题,甚至造成学术立场的偏移。 这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也反映出公众对这一问题的高度敏感。 对于普通人而言,也许很难理解学术研究中那些专业术语和复杂理论,但大家都能看出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一边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一边却让西方机构主导我们的法学教育内容,那到底是在为谁培养人才? 参考:项立刚怒怼:学术界喊着与国际接轨,是为自己建立门阀制度!——第一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