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男子回收一客户的黄金手镯,在车里称重是25.6克,给客户转23650元后,客户突然说想拿黄金手镯给老婆拍个照看。男子没多想,就把金手镯交给客户拍照,没想到,客户直接将金手镯揣兜里对男子说:你这克重有问题。随后,拿走了金手镯,还有那2万多也没退回,男子报警,客户说男子差了自己3克,可接下来客户的做法,让男子犯了难。 河南洛阳的吴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让他既憋屈又头疼的“黄金交易”事件。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他从事黄金回收生意,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单业务,却没想到黄金没收到,自己先行垫付的两万多元货款,连同客户的黄金手镯,全都“打了水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场关于“克重”的争议,让整件事陷入了僵局。 事情发生在12月5日。吴先生通过公司派单,与客户朱先生约在某小区门口见面。朱先生带来一只黄金手镯要求回收。 在吴先生的车里,他用自己的电子秤为手镯称重,结果显示为25.6克。吴先生向朱先生说明,验货后可能会有微小损耗,最高约为0.2克。经过火烧验金后,吴先生按0.05克的损耗进行计算,对方也表示同意。 随后,吴先生计算出总价:当日金价每克971元,乘以25.6克,再乘以0.95(据吴先生解释,这是回收时折算成色的系数,即95折),合计23614.72元。 双方签订了一份《物品买卖合同》,朱先生在上面签了字。吴先生爽快地向上取整,将23650元转给了朱先生。 就在交易看似圆满完成的当口,意外发生了。 收到钱的朱先生突然提出,想拿回金手镯“给老婆拍个照,告诉她东西卖掉了”。 吴先生未加防备,便将手镯递回。谁知朱先生拍照后,竟直接将手镯揣进了自己口袋,并声称:“你这个克重有问题!” 吴先生顿时傻了眼。他立即解释称重无误,并可以现场用标准砝码校验。但朱先生坚称吴先生的秤和砝码都不准。 争执不下,二人前往派出所。民警用吴先生的秤称量一张身份证,结果显示约6.54克。吴先生表示,身份证标准重量约6.6克,存在正负0.05克的误差是正常的,以此证明自己的秤基本准确。但朱先生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随后,双方约定前往市场监督部门验秤。可当吴先生骑共享单车赶到约定地点时,朱先生却不见踪影。 电话联系,朱先生以“有事”为由推脱,拒绝前往。至此,吴先生陷入了两难境地:钱,已经转给了朱先生;黄金手镯,也被朱先生拿了回去。自己空手而归,还搭进去了两万多元。 吴先生向媒体求助时既气愤又无奈。他表示,这一单自己原本也就赚百来块钱辛苦费,如今却可能面临巨大损失。 他认为朱先生的行为有“套路”嫌疑。为了解决问题,吴先生甚至主动提出,愿意赔偿2000元作为“烧验损耗”的补偿,希望能协商了结。 但朱先生的态度非常坚决:拒绝接受赔偿,并表示“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随后便不再接听电话。 记者尝试联系朱先生了解情况。朱先生强调,吴先生称重时“少了3克多”,并表示自己手上有金镯子原始克重的证据,且“已经公证”。他同样坚持,一切交由法律裁决。 有细心的网友从吴先生出示的计算截图发现了另一个争议点:计算中乘以的0.95,并非之前沟通的“0.05克损耗”,而是相当于总价的95折。 以25.6克、每克971元计算,这0.95的系数直接让总价减少了约1243元。这部分折扣究竟是行业常见的成色折损计算方式,还是另有隐情,也成为了公众讨论的焦点。 双方已签订《物品买卖合同》,朱先生签字并收款,合同已然成立。如果合同明确了克重、价格及验收方式,且吴先生的称重设备经权威部门检测合格,那么朱先生仅以“称重不准”为由单方面扣留货物与货款,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吴先生有权要求朱先生要么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黄金,要么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目前,吴先生表示将先去相关部门校验自己的秤具,再尝试与朱先生进行最后的协商。这场因“一克之差”引发的纠纷,究竟会走向和解,还是最终对簿公堂,我们拭目以待。 这件事也给所有从事贵重物品交易的人提了个醒:交易流程务必规范,关键环节最好有第三方见证或录像存证,避免陷入“空口无凭”的困境。 你们怎么看?你觉得这更像是一场误会,还是其中一方别有用心? 在贵重物品交易中,如何避免类似的“罗生门”事件?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