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出轨的代价吗?”上海,一60岁已婚男子出轨一35岁女子,女子提出分手后,

轩叔观察 2025-12-10 12:21:22

“这就是出轨的代价吗?”上海,一60岁已婚男子出轨一35岁女子,女子提出分手后,男子试图挽留,在追赶约200米后,他踉跄摔倒,再也没有醒来,九天后,男子因心脏呼吸衰竭死亡,随后男子的妻子和女儿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类损失50余万元![嘘] 上海一起涉及情感纠纷的民事诉讼近日一审宣判,案件核心是,一名尹姓男子在与婚外女性孟某争执后摔倒,数日后因心脏呼吸衰竭去世,其家属将孟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双方事发当晚曾与他人共同聚餐唱歌,期间均有饮酒,活动结束后,两人一同乘车离开,下车后,他们就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据孟某在法庭陈述,她准备骑共享单车离开时,尹某曾试图挽留,随后尹某在追赶过程中自行摔倒。 尹某当晚被送医,医院病危通知书记载为“猝死(心源性可能)”,九天后,尹某去世,其家属起诉认为,孟某与尹某共同离开,对饮酒后的尹某负有照顾义务,孟某不仅未履行,反而争执并离开,放任尹某在醉酒状态下追赶,应承担侵权责任。 孟某辩称,当晚尹某意识清楚,能正常沟通并主动要求提前下车,她表示离开前双方曾散步交谈,其后她骑车回家,并未听见或看见尹某摔倒,对后续情况不知情,她认为自己未劝酒,尹某的死亡与其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焦点在于孟某是否存在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尹某家属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孟某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如恶意劝酒、故意刺激等),也未能证明其离开行为与尹某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猝死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同时指出,孟某与有家室的尹某关系暧昧,应予严肃批评教育,但这属于道德评价范畴,与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两回事。 “法院判了,出轨猝死后家属告‘小三’,一分钱都不用赔,”这两天,上海这起案子在网上引起了巨大争议。网友们围绕判决结果、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吵得不可开交,评论区堪称大型观点交锋现场。 “判得对!法律是讲证据和因果的,不能按闹分配,女方没劝酒、没动手、也不知道他有心脏病,追赶是她能控制的吗?法律上确实构不成侵权。”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喝酒、出轨和情绪激动,不能出了事,就找个‘外人’来背全部的锅。” “从情感上说,男方固然有错,但人死了,家也散了,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法律上她赢了,道德上她永远输了。” “法院都说她‘行为不当,应予批评’,这说明她并非全然无辜,只是现有法律很难追究这种‘间接’责任,让人觉得憋屈。” “这才是真正的‘代价’,不是赔钱,而是性命,一场婚外情,毁了三个家庭(原配家、子女家、第三者),没有赢家。” “这个男人,用最极端的方式付出了代价,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有些错误,一旦开始,结局可能完全失控。” “家属主张的‘护送义务’在法律上很牵强,他们只是约会对象,不是酒局组织者或共同饮酒的强劝者,法律上没有法定监护责任。”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且放任,本案中,很难证明女方‘明知’他一定会摔倒猝死,法律门槛很高,不是感觉上有责任就行。” “最该负责的就是他自己,60岁了,有家庭,还不珍惜,喝酒激动追人,对自己身体没点数吗?他把妻子、女儿和情人都拖入了这场悲剧。” 你对这个判决结果怎么看?是更支持法律的无罪判决,还是更同情家属的情感诉求?你认为,在这类因婚外情引发的意外悲剧中,除了法律,还有什么方式能更好地平衡各方所受到的伤害?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真实看法。 信息来源:浪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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